详解苹果专利诉讼“套路”(4)
2009年12月29日,诺基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诉苹果专利侵权,要求对苹果公司iPhone手机和其他产品发布全面禁止进口令、暂停及停止销售令。
随后,2010年1月15日,苹果公司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诉诺基亚专利侵权,要求对诺基亚的产品实现禁止进口令。
2010年5月7日,诺基亚又将苹果公司诉至美国威斯康辛州联邦地区法院,诉称苹果的iPhone和iPad产品侵害诺基亚五项重要专利,涉及改善语音和数据传输、在应用中使用定位数据等技术。
2011年6月14日,诺基亚与苹果公司正式达成的和解协议,两家公司除和解针对对方的所有法律诉讼外,还将各自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撤回针对对方的投诉。
另外,作为和解协议的组成部分,苹果将向诺基亚一次性支付相关专利费用,并承诺向诺基亚支付后续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费用。
而到了2016年,虽然诺基亚与苹果之前已经在通信技术方面的达成了专利许可合作,但是,对于诺基亚提出的其他领域专利许可合作,苹果还是基于商业利润考虑习惯性选择“拒绝”。
2016年12月20日,苹果向诺基亚的9家“盟友”公司提出反垄断诉讼,指控它们与诺基亚合谋,制定了一项“旨在从苹果和其他移动设备制造商手中敲诈高额收入”的计划。
对于苹果的指责,诺基亚用实际行动予以回应。
2016年12月22日,诺基亚宣称,其已在亚洲、欧洲和美国等11个国家发起了针对苹果的40桩专利诉讼。
挑战高通:号称不愿打官司的库克,选择中美两地全面开战
继2017年1月20日在美国对高通提起诉讼索赔10亿美元之后,苹果进一步把诉讼战火烧至中国。
2017年1月25日,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公司”)将高通公司、高通技术公司、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通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分别发起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两案。
值得一提的是,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中,苹果公司索赔经济损失10亿元人民币,两案中还各主张合理支出250万元人民币。(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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