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回应程序违规质疑:抽检是第三方做的
1月27日下午消息,工商总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全国工商系统开展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并通报了10起典型案,其中,5起涉及淘宝。同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司副司长杨洪丰也回应了淘宝小二今天发出的质疑称,本次抽检委托第三方进行,目的就是要找问题,并不是为了反应整个市场、网购领域的质量有多差,而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
上周,工商总局公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此次监测共完成92个批次的样品采样,其中有54个批次的样品为正品,正品率为58.7%。监测结果显示,手机行业正品率仅为28.57%;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仅为37.25%。
今天下午,淘宝官方微博发布内部小二的一篇文章,称“我们接受神一样的存在,但我们看不懂的是,屡次抽检和报告中,不同的标准和神一样的逻辑——尊敬的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刘红亮司长,您违规了,别吹黑哨!”。
文章指出,由国家工商总局网络监管司出台的《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不仅抽样太少、逻辑混乱,还存在程序违规问题,其中数据与双十一、双十二的抽查结果相差巨大,并直言“避免黑哨对市场无比重要”。
针对淘宝小二的质疑,杨洪丰回应称,本次抽检与此前双十一、双十二的抽查委托的是不同的第三方,抽检的目的就是要发现违法线索,目的就是要找问题,要通过抽检,维护消费者权益。本次抽查的数据并不是为了反应整个市场、网购领域的质量有多差,而仅仅是一个抽检结果,不能过度解读。
对于违反程序、一些商家未收到违法通知的质疑,杨洪丰称,我们发现违法线索后,当然先要联系属地公安部门去立案调查,我们不会去通知商家。
关于不同电商平台抽检商品不同,我们只是向第三方提出我们需要几个门类,这几类商品是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比较多的,第三方去抽检几家,抽检什么,他们有他们的工作方案。
关于非正品与假货的问题,杨洪丰称,非正品不等于假冒伪劣,不是一个概念,这个很明确。此前的抽查所公布的为“非正品”,并非“假冒伪劣”,非正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翻新产品、非授权正规渠道、含量与宣传不符产品,无3C认证产品、非中国大陆地区官方正品、不符合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中的标签说明产品等等。
杨洪丰同时指出,淘宝应按照工商总局的要求执行。在假货方面淘宝也做出很多的努力,例如今天公布的数据中,浙江的一些案件,是淘宝网所提供的线索及数据,双方还是有互动的。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