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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回应反垄断执法不透明 晒日立等日企12亿罚单明细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王晔君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9-19 10:22 
核心提示:事实上,早在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就宣布,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8.3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4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部门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

在9月18日这个带有历史烙印的日子里,中国监管部门公布了对12家日本企业垄断罚单的明细。根据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的对12家日企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有10家明确了具体罚金、违法事实,对于日立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株式会社不二越两家公司免除行政处罚。

细节披露将成常态

事实上,早在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就宣布,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8.3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4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部门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

此次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12家企业的垄断时间、操作方式、具体产品、处罚依据、裁量标准都进行了详细说明,比如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以实施。

而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任何行政处罚都应该公开、透明,国家发改委披露对垄断企业的处罚决定书,有助于社会了解反垄断案件的一些具体细节、过程,也是我国反垄断不断专业化、透明化的表现,未来发布反垄断处罚决定书可能成为常态。

强化透明回应质疑

在此前召开的第八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与会的多位国际政商人士提出,中国政府在采取反垄断措施时,应增加执法透明度,同时加大与企业的沟通力度,这样能减少误读。

事实上,国家发改委从2005年起就开始陆续公布“价格监督检查司工作大事记”,其中披露了许多媒体从没有报道过的、鲜为人知的价格法和反垄断法的适用记录、工作流程。而就在9月2日,国家发改委披露对浙江保险行业1.1亿元反垄断“罚单”的同时,首次全文公布了行政处罚责任书,此举被视为直指外界对中国反垄断执法透明度的质疑。

“以前没有全文披露行政处罚责任书,主要是企业有顾虑,担心商业秘密泄露和声誉受到损害,收到反垄断罚单的企业普遍希望官方不要过多披露信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此前表示,公布相关处罚决定书全文,是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的一次尝试,今后会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执法尚存改进空间

自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以来,商务部公布了全部无条件经营者集中批准案件,对做出的禁止决定和附条件决定全文公告,详细说明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工商总局于2013年7月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竞争执法”公告,全文公布已经审结的15件反垄断案件处罚决定和1件终止调查决定。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指出,除了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外,未来处罚听证环节如果不涉及到企业机密,也应该可以公开,这样更有利于外界了解整个反垄断的执法过程,但目前垄断法里面还没有相关规定。此外,现在执法部门的处罚自由裁量权过大,比如国家发改委可以处罚企业销售额的1%-10%,但是什么情况罚10%,什么情况罚1%,还需要加紧出台法规细则。

在黄勇看来,中国反垄断近几年才刚刚起步,按照市场化的规律,在反垄断过程中要不断发现问题、遇到问题、解决问题,逐渐细化一些规章制度原则,这是一个逐渐的过程。而我国目前反垄断还处于经验积累阶段,出台配套反垄断的一些指南、规章、法规、规律需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而定,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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