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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三大运营商税改6月1日执行 将大幅增税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康钊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4-04-15 15:10 
核心提示:根据工信部的统计,2013年,基础电信业实现电信业务收入1.17万亿元,同比增长8.7%;即便按照9%的业务收入减少额来计算,三大运营商的收入也将一年减少1000亿元以上。

对于一再推迟实施的电信业营改增问题,知情人士透露,三大运营商的这一税制改革会在6月1日开始实施,一旦实施,将对三大运营商的一些营销行为产生深远影响,三大运营商的收入和利润都将大幅下滑,连营销方式都需要大力变革。

电信业营改增有望6月1日实施

事实上,这已是电信业营改增第三次被推迟,此前两次分别是2013年9月和2014年1月。此前2014年1月1日,铁路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市场期待中的电信业却未出现;今年两会期间,国家财政部在提交今年全国“两会”审议的预算草案报告中曾提出,将抓紧研究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力争今年4月1日实施,但实际上纳入营改增的电信业仍未露面。

电信业营改增一直争议很大,因为电信业适用3%的营业税,但国家税务部门希望提高到11%的增值税率,三大电信运营商觉得11%太高,据悉,结果很有可能是,三大运营商的税率将由3%的营业税变成部分11%、部分6%的增值税,即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的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

从表面上看,电信业营改增涉及的企业很多,电信服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语音通信服务的业务,主要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3大运营商运作。而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附加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如视频电话、呼叫转移等,因此,除了3大运营商之外,还有2万多家企业。

但实际上,由于三大运营商是产业链的总上游,电信业营改增之后,三大运营商为了降低税负,必然要求所有供应商都必须提供带有增值税的发票,这就涉及到了所有为三大运营商提供服务的企业,未来凡是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企业估计都将难以与三大运营商合作。

收入和利润都将大减

但不管怎么变化,三大运营商的日子都将更加难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的一份报告显示,电信业实施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的价税分离会导致营业收入下降。经测算,如果不能通过提价等方式实现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运营商现有收入约10%的部分将转变为税,直接导致收入指标下降。如果适用11%税率,收入指标下降约9.8%。中国移动集团按11%的税率进行测算,预计营改增将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超过9%。

根据工信部的统计,2013年,基础电信业实现电信业务收入1.17万亿元,同比增长8.7%;即便按照9%的业务收入减少额来计算,三大运营商的收入也将一年减少1000亿元以上。

但无论三大运营商如何抱怨,营改增这一税制改革都将实施,根据国务院部署,到2015年我国将全面完成营改增,营业税将成为历史。

运营商大赠实物的营销模式将改变

而且,此次税改将对三大运营商的竞争手段产生致命影响。

目前,三大运营商在竞争中均大量使用各种促销手段,如充话费送手机、积分换物品等。之前,根据规定,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不征收增值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附带赠送实物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当电信业改征增值税后,“以业务销售附带赠送实物业务”有可能会“视同销售”计缴增值税,即预存话费送的手机、礼品,有可能视同销售,要计征销项税额。

而且,如何计算税率,也将是非常复杂的事情,因为多数运营商手机套餐都包含有语音通话等传统电信业务,也包括短信、流量等增值业务,那这种套餐到底适用哪种税率?如果上网流量适用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的话,那估计今后运营商将大部分推手机上网流量套餐,语音套餐将被冷落。

因此,为避免税负过重,三大运营商今后的预存话费送手机和礼品不可能像现在幅度这么大,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

(责任编辑: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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