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三大运营商4G纠结期各自出招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施建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2-18 09:27 
核心提示:发放牌照的同一天,工信部还以“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对外解释:将在条件成熟后,发放LTE FDD牌照。而先发TD-LTE、后发LTE FDD的理由则是,还要“系统验证两者混合组网的发展模式”。

文章原标题为《三大运营商4G纠结期出招:电信联通大刷广告》

中国4G牌照的另一只靴子还没有落地。

近日,工信部向移动、电信、联通颁发了TD-LTE经营许可,赶在2013年结束之前兑现了国务院此前“推动年内发放4G牌照”的许诺。

发放牌照的同一天,工信部还以“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的形式对外解释:将在条件成熟后,发放LTE FDD牌照。而先发TD-LTE、后发LTE FDD的理由则是,还要“系统验证两者混合组网的发展模式”。

根据业界的普遍预计以及此前相关运营商负责人的对外表态,电信、联通将在未来继续获得LTE FDD,并将其作为投资和发展的重点。因此,对于电信、联通来说,从12月4日获发TD-LTE牌照到未来的某个时间点(比如明年上半年)正式获得LTE FDD的这段时间,可谓一个纠结期。

一方面,中国移动已经在TD-LTE网络建设上抢跑多时,且在4G正式发牌后大张旗鼓地进入业务运营阶段,夺得不少眼球,电信、联通如果不接招,势必在气势上矮了一截;另一方面,由于自己属意的4G牌照尚未到手,网络建设还八字没一撇,更别提业务运营了。

这个时候来看看联通、电信的“纠结期出招”,颇有一番意味。

联通在4G发牌后的首次公开表态是在12月12日。中国联通总经理陆益民在这一天与小米CEO雷军、格力董事长董明珠等一起获评为2013中国经济年度人物。陆益民在这个场合提出一个观点:“4G不是革命。”

对于中国联通来说,其在3G时代借助更具国际化优势的WCDMA标准打了一场翻身仗,从原来中国移动的2G用户群中成功分流到不少中高端用户,率先与苹果(554.99, -2.51, -0.45%)iPhone的合作也为其3G业务品牌增添不少亮色。尽管WCDMA从技术上可以平滑升级到LTEFDD,但4G建设同样意味着不菲的资金投入。因此,联通希望通过各种手段来尽量延长其3G红利,包括在4G发牌前将其3G网络的速率不断升级至最高42Mbps,并暗示在欧洲这一速率的网络已经等同于4G。

当然,4G毕竟是当前最能挑起通信用户兴奋点的最大关键词,上级主管部门对4G在带动信息消费、推动产业转型上的作用也期待有加。无论是从政治决策还是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而言,联通在抛出“4G不是革命”论点的同时,都有必要表明自己对4G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筹划”。

于是,“选4G,就选沃”的口号被一些地方联通分公司的员工刷到了户外广告牌上。

大刷广告的还有中国电信。12月10日,中国电信天翼4G品牌广告在全国近百城市核心商圈集体亮相,如北京金融街、上海莘庄、深圳京基100、重庆解放碑。一条40米长的广告飞艇还被送上广州上空,来回巡游。

此外,同样在网建、业务上距离4G商用尚有距离的中国电信,很快在4G发牌后将其4G业务品牌确定为“天翼4G”。

摆在电信面前的问题,不仅是工信部尚未对LTEFDD发牌,而且未来即使获牌,其现有3G网络在技术上也无法平滑演进到4G。它需要投入巨资重新建设一张新网。

中国移动的表情在4G发牌后是一张笑脸,它势在必得,又有资金储备,确实也在大干快上。但即使是中国移动,如果策略不当,也未必就能获得想象中的红利。中国移动在大张旗鼓推4G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网络覆盖、优化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善的,尤其在4G运营的初期要解决好多张网共存的问题。如果过度宣传与网络真实体验形成强烈反差,将对其4G品牌和体验构成不利影响。这一点,想必中国移动在3G时代已经感同身受。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