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警惕朋友圈销售“杀熟” 微信成“危信”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1-28 10:53 
核心提示:目前在微信开店门槛很低,只需注册一个账号即可,好友添加也不是实名制,微信逐渐沦为假货销售的天堂。一些不良商家在微信上伪装可信身份做营销,等顾客付款金额一到手就拉黑买主,并经常改名字猎取新顾客。

使用微信的朋友不知有没有注意到,自己微信“朋友圈”里突然多了一些生意人:一些“好友”频频晒出高仿的奢侈品包,还有的推送新款衣服和美食,帮忙代购国外化妆品……

只要你打开微信点开添加朋友一栏,在查找公众账号一栏内输入“高仿”二字,屏幕立刻显示出了一堆公共营销账号,而这些账号大部分都有腾讯官方认证。随着微信商家大量涌现,近期频频有人爆料,通过微信“朋友”买了假货打算退货,却发现根本联系不上卖主。

买了假货,多数消费者选择吃哑巴亏

“那些图片看上去和正品一样,价格又便宜,真的很诱人。”翁女士向记者透露了自己在微信上购买假货的经历。

每天面对微信上琳琅满目的商品图片,翁女士有一次看中了一款LV的兔毛包。由于卖主和她是多年的朋友,并称这些商品是托美国的亲戚捎回来的,绝对是正品,还有专柜小票手续齐全,翁女士就下狠心买了一个。

商品回来打开一看,翁女士发现包的材质和兔毛的质量都很次。“都怪我贪图小便宜,误信了朋友,只能是花钱买个教训。”翁女士碍于面子没有投诉,只好作罢。

像翁女士这样,买了假货选择吃哑巴亏的微信购物顾客不在少数。而商家正是看中了这点。一位微信代购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微信平台,是因为微信朋友圈都是熟人,不是朋友就是朋友的朋友,所以在微信上营销容易让消费者相信。

卖家多为个人,不在法律规范范围之内

微信商家通过不断地在朋友圈里面发产品图片,利用朋友推荐,通过展示真货专柜、快递单、专柜小票来“诱惑”消费者。但记者发现,真货专柜图很多只是网络盗图或者柜台样板照。至于小票,淘宝上就有网店专门卖各种小票模板,和真票据没啥差别,只有拿条形码到正品专柜扫才能发现。不过,专柜一般不会提供这种辨别服务,所以卖家往往很自信地支持顾客去验货,全无顾忌。

目前在微信开店门槛很低,只需注册一个账号即可,好友添加也不是实名制,微信逐渐沦为假货销售的天堂。一些不良商家在微信上伪装可信身份做营销,等顾客付款金额一到手就拉黑买主,并经常改名字猎取新顾客。

业内人士揭露,微信用户无法考证营销信息的真实性,只是凭对朋友的信任而选择相信这些营销信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对象是经营主体,但在微信上卖东西的大多只是个人,这些销售商品的个人不在法律规范的范围之内。

别让微信成“危信”

“通过微信买东西,不给退换,这坑的不是钱,是感情啊。”微信购物受骗者刘小姐在网上吐槽。随着微信营销日渐风靡,“宰熟”事件也频频上演。

业内人士称,现在淘宝网在维权上都会出现一些漏洞,更何况是微信朋友圈销售平台?大部分代购没有营业执照,很难确定责任主体,因此很难监管。另外,网上购物可以通过类似支付宝之类的第三方平台保证安全性,但很大一部分微信销售都使用汇款等私人渠道完成,风险较大。

因用户上当受骗事件频发,腾讯微信团队10月29日称,如发现个别人利用朋友圈做假货广告,将第一时间做出处理。今后一旦发现某些账号存在违规行为,腾讯将视行为情节给予封号、警告等处理。互联网观察员鲁振旺建议,有关部门应对微信实行实名制,同时多部门联动对微信售假行为进行打击。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