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不应再“积木式”重组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383改革方案”,这份被企业界与学术界理解为未来改革方向的文件中,又一次提到了电信重组的概念。业内普遍理解其背后的含义是第一要将中国移动进行分拆,因为只有分拆了中国移动,才能够形成竞争均衡的局面;第二,重组的主体包括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广电;第三,重组的模式,依然是“积木式”的模式,即先将各企业拆分成若干业务板块,然后再拼凑在一起,形成若干新的企业。
但是,笔者认为,电信行业不应再经历一次“积木式”的重组过程。
1、“积木式”重组是一项消耗巨大的工程
企业之间的重组毕竟不像小孩子玩的积木游戏,或许在决策层面,方案是如此的简单,但是一旦到了操作层面,就是庞大的工程。网络的交接,系统的交接,用户的交接,数据的交接,人员的交接,场地的交接,渠道的交接等等,无一不是复杂的工作。特别是电信企业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也就是说以上一幕幕的交接,要在全国的每一个省,每一个市,每一个县发生,工作量可想而知。
2008年的电信重组,相应费用至少以百亿计,这还只是发生在数家产权清晰,业务单元类似,主管部门一致的企业身上。而本次重组,则将广电纳入重组范围,广电目前尚未有效形成全国性的公司,并且业务范围同移动、电信、联通等传统电信运营商有一定的差异,主管部门也不同,重组难度之大,花费成本之高可见一斑。
2、“积木式”重组并不能带来经济增量
任何的企业兼并重组,都是希望能够带来“1+1>2”的效应,这是建立在重组后资源能够相互复用,产品能够更好融合的基础上。
但如果本次重组,仅仅是为了拆分中国移动,那么最终的结果,大多会是“1+1=2”的状况。毕竟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现在已经是全业务运营商,而且用户基数也相当庞大,远远过了规模效应的节点。即便是中国移动拆分一些用户给他们,最多也就是增加了他们的收入而已。而如果将部分中国移动与广电进行重组,最多也就是形成一家新的全业务运营商,参考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发展全业务,却依然在收入与利润上远不敌中国移动的事实,这家新的企业甚至可能经营效益更差。
至于其他的重组方案,例如把移动的部分用户和网络+联通IDC+广电,拼凑成一家企业,可能会让服务质量下降,进而影响企业收入。
3、破除中国移动垄断无助于行业发展
破除中国移动当前的垄断地位价值何在?按照简单的逻辑推论,就是市场竞争更加充分,然后资费就可以下降,服务水平可以上升,企业创新能力得以提升等等,一切都构思的非常美好。可事实真的如此吗?
从竞争的角度看,现在中国移动确实利润丰厚,但是却在走下坡路,高速增长已经成为过去,2013年Q3财报甚至显示中国移动利润出现了负增长,这表明目前的市场竞争其实已经十分激烈。实际上国内各个被称为垄断的行业,竞争从未像电信运营商这般激烈,即便以后再分拆重组,相信竞争的激烈程度也不过如此。
从资费领域看,一些媒体比较喜欢拿国内通讯价格同国外通讯价格做比较,笔者也出于研究的目的,经常进行比较,但比较下来,国外的最低价格,确实比国内的最高价格要低,但这是没有价值的一种比较,而中国地域较广,为了实现服务的普及,一些偏远的省份也是需要铺设网络,建设基站,成本相当高昂,但获利极少,因此平均每个用户的网络成本,肯定会比香港、新加坡等城市型国家或地区的网络成本高。另外,在诟病较多的流量费领域,中国移动流量费确实比电信和联通要高,这主要是因为TD网络不给力,只能靠成本较高的2G网络提供流量服务。在这样的情况下,任谁来运营,也不会有多少成本的降低,进而推动资费的降低。
从服务的领域来看,通信领域作为公共服务领域,本来就是属于集中式服务,成本较低,服务质量较好,如果硬要由多个主体提供服务,反而会产生服务成本上升,服务质量下降的问题。
总而言之,拆分了中国移动,表面看行业活力更强,但事实上,期望的竞争程度依旧,资费难以有明显下降,服务水平未必提升,国家创新战略无法得到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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