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不是洪水猛兽 运营商如何与之相处
目前,通信行业非常流行一个词汇——OTT。行业内的不同角色谈到这个词的态度是不同的,运营商们“痛苦地摇头”、互联网们“频频地微笑”、用户们则是“点赞!点赞!”。那么什么是OTT?它为通信行业带来了怎样的危险与机会呢?且听我一一道来。
一、OverTheTop,越了谁的顶?
OTT是“OverTheTop”的缩写,是指通过互联网服务商通过运营商的网络向用户直接提供各种应用服务。与传统通信业务不同,OTT模式将运营商“管道化”,与用户完成“过顶传球”。显然,在这种模式下,运营商的地位受到了挑战。而随着OTT业务版图的快速扩张,以及对运营商的“底线”的不断挑战,两者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张,甚至燃起“战火”。
这种局势并不是中国特色,从全球范围来看,Facebook、iMessage也对当地运营商的短信及话音业务带来较大冲击,只不过在国内市场,这种趋势更加严峻。上半年整体基础电信企业话音收入增速仅为0.9%;点对点短信量同比下降11.7%,短信业务收入同比减少4.5亿元,连续12个月出现负增长。面对传统“金牛”业务遭遇“滑铁卢”,运营商们纷纷坐不住了。
二、OTT天生伟力,何以如此神奇?
谈到OTT,不得不谈微信。从诞生到用户数突破一亿用了14个月,从一亿突破两亿用了6个月,从两亿到三亿只用了4个月,而从三亿到四亿,这款“神器”级产品只用了三个半月的时间,不断刷新着业界记录。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款产品获得如此强劲的增长能力呢?我在《微信启示录》那篇文章中分析了一些简单的原因,例如免费、用户体验、“梅特卡夫”效应等,此处不再赘述。
OTT不断加速扩张的意图让运营商紧张不已,而且通常情况下OTT提供的业务会对传统业务产生较大的“破坏性”。从用户角度来看,用户选择OTT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低廉的接入成本、人性化的服务体验以及对于痛点需求的精确把握……几乎没有理由让用户不去选择新型互联网应用;从行业发展环境来看,随着智能终端的快速普及、移动宽带网络的不断升级,用户需求的移动化、个性化、规模化趋势明显,移动互联网时代全面开启为OTT业务蓬勃发展提供了广袤空间;从OTT业务提供商本身来看,在“封闭花园”时代的SP模式以及开放API时代的你死我活都让这个行业生态变得“乌烟瘴气”,几家“寡头”几乎瓜分了全部的用户市场,小的创业团队很难成长,就算开发出了一款受欢迎的产品也会被迅速“山寨”,失去用户发展的机会。然而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一切以用户为中心,小而美的产品以及团队也能获得更好的成长空间以及更加均等的发展机会。于是,各种各样的新应用、新业务层出不穷。
三、OTT是不是洪水猛兽?
按照OVUM的预测,2013年将是运营商“黄金之年”的结束。例如,宽带接入数与宽带用户数不匹配形成的“剪刀差”,语音资费及业务量的下滑等。但运营商不应将发展颓势完全归咎于OTT,不断“秀下限”的同业竞争、行业监管以及用户发展的饱和都对此产生了影响。这预示着,未来几年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窃以为,OTT对运营商真正的威胁在于绕开运营商与用户建立客户关系纽带。在传统通信时代,用户与运营商保持紧密联系是因为一个“号码”或者一张“SIM”卡,更深层次的意义是这张卡代表着用户所有的社交关系,家人、朋友、同事、同学……都可以通过这个号码找到自己,一旦号码停用,就有可能失去联络。而在OTT时代,互联网公司不仅蚕食着传统业务收入,更是寄希望于获取用户的社交关系网络从而“捆绑”用户。如今很普遍的一种现象就是多年未见的老同学、老朋友通过微信圈子联系到一起,这就是社交网络的恐怖之处。说得玄乎一些,你是谁不重要,你的圈子在哪更重要。当下,运营商保护与用户的关系纽带更加重要,这也就是我在《运营商,把‘根’留住》中提到的“根”服务。
那么,运营商是否真的一点儿机会也没有呢?其实不然。综合分析以下几种因素,运营商还有机会和时间窗口扳回一城。用户规模:虽然以微信为代表的OTT业务在短期内获得了大量用户,但与经营了十多年的运营商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以中国移动为例,移动用户数达到7.7亿,超过微信接近一倍。按照“梅特卡夫”定律,运营商的网络暂时具备更大的吸附力,用户离网门槛依然较高。
使用习惯:现有的在网用户中有相当比例的人群仍以使用传统通信业务联系为主,OTT业务的使用习惯培养尚需时日,为运营商创新转型赢得了时间成本。
渠道优势:天然具备互联网基因的OTT业务大多通过网络传播、扩散。渠道属性相对单一,服务能力相对有限。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运营商运营十余年积累的一张成熟渠道网络及一线服务队伍,以此PK,OTT完败。
智能终端发展的窗口期:智能终端是OTT发展壮大的基本前提,从目前数据分析,国内市场的智能终端仍处于高速发展期,尤其是支持4G网络的终端尚未推出,为运营商留出了宝贵的时间窗口。但也要注意,机会稍纵即逝,随着终端价格的不断下降,智能终端的普及正在提速,留给我们的时间是有限的。
日渐明晰的合作模式:虽说运营商与OTT之间有直接的利益冲突,但说到底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用户,用户最终的资金选票会放在哪里是由他自己说了算的。因此,“井水不犯河水”的发展模式是行不通的。从微信沃卡以及易信可以看出,运营商与OTT的合作关系已经驶入“破冰之旅”,两者的关系也不再像从前那样“水火不容”。
视频、游戏需求爆发对社交网络的注意力转移:从目前看,OTT业务主要以社交为主。随着终端类型的日益丰富和移动带宽的不断提升,视频、游戏等富媒体业务需求或将激增,除了给运营商网络带来较大压力外,也会对抢夺现有OTT业务的时间份额,从而带来深远的影响。
尚未明晰的商业模式给OTT带来较大的持续性压力:微信5.0中增加了游戏中心、表情商店以及微信支付功能,踏出了商业化的第一步,要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还需要一定时间。其他类似的OTT服务鲜有商业化方面的考虑,在业务拓展的可持续性留下了较大的隐患。
用户隐私问题是OTT的达摩克利斯之剑:OVUM数据显示,46%的互联网企业希望通过访问客户的个人信息来获得安身立命之本,这是悬在OTT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就是说,OTT的核心商业模式或将受到挑战。这对运营商无疑是一种利好。
综上,运营商实在不必对OTT作出“过激反应”,通信业远未遭遇所谓“末日”。从目前来说,“连接”类业务仍拥有健康的获利模式,但如何提升,需要我们去进一步挖掘、探索。(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