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百亿的思考:为什么小米自诩互联网公司?
22日深夜,小米公司CEO雷军在微博上承认:小米搞定了融资,估值过百亿了!于是网上一片沸腾,一时间“互联网第四巨头”的声音传遍微博与论坛。
我不清楚“第四巨头”这个说法究竟来自何处,但毫无疑问,小米官方一直在塑造自己“互联网公司”的形象。对此我只想说——“小米与3BAT的估值真的不具备可比性,因为它真的不是一家互联网公司!”
疑问:哪来的互联网公司?
雷军在不久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强调小米的互联网属性,他给出了两个原因:
一、“移动手机只是一个载体,小米公司的具体业务是附着于这个硬件,而凌驾于互联网这个平台。换言之,小米所做的事是基于互联网这个平台的。”
这个回答其实混淆了概念,因为互联网只是一种信息传播工具,这不代表利用该工具发展壮大的公司就是互联网公司。麦当劳也在做网上订餐,如果有一天人们都从网上买麦当劳了,那是否麦氏也变身互联网公司了?
二、“我们已经是中国第三大电商企业,且已经打造了一个非常庞大的移动互联网平台。与苹果相比,小米更类似于亚马逊。”。说实话,小米与亚马逊并不相似。亚马逊的营收来自于电商、云服务、硬件等多个方面,亚马逊建立的是一个庞杂的互联网服务体系,亚马逊的电商更是世界最大的B2C,吸引了无数品牌入驻。而小米商城除了小米自家产品与相关配件外,并没有与其他品牌合作。
抛开口号不谈,从现在的赢利点来看,小米业与3BAT等标准互联网公司完全不一样。小米的净利来自于自家硬件设备的销售,“互联网”仅是小米推销产品的平台与渠道,而不是其推广的服务本身。而3BAT的盈利则全靠在线增值服务和网络广告。两种模式完全不同,归拢在一起实在让人费解。
还有一点:3BAT的用户覆盖量是小米用户的十几倍(广受好评的MIUI的用户数是2000多万),小米目前尚没有这样的影响力。估值高,并不意味着就能成为游戏规则制定者。
既然如此,那小米怎么还愿意自己说成互联网公司呢?(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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