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信息消费新政:产业潜能巨大 需破除垄断
14日,工信部《国务院关于加快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出台,下午,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独立TMT分析师付亮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在线访谈栏目,就《意见》内容进行了解读。
信息服务正在改变着整个社会
目前,“信息消费”已被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成为拉动经济的选项。杨培芳理事长表示,《意见》里面提到了信息产品,具体来讲,信息产品包括手机、电脑等设备,但同时也包括信息服务,而信息服务包括信息平台是整个信息行业的基础,因为当前各行各业中服务都是中心。付亮认为,当前信息领域最重要的变化就是信息手段多元化,和以此带来的信息消费的多样化。
当前,中国经济处于转型调整期,要求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这两点都离不开信息消费。杨培芳表示,信息消费所需的能源和资源都是最少最省的,消费的主要是信息,而不是煤炭石油等不可再生资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不受到资源和能源的约束,这样信息消费就能够对我们国家经济转型起到很大的影响”,他说到。对于信息经济来讲,成本低,收益大。
而付亮则认为,信息消费,包括整个信息技术都在改变着整个消费方式。“信息技术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个改变,对社会生产力是一个重大的转型,重大的支持力,靠原来的方式已经很难再有特别大的突破了,但信息技术给它带来一个质变,可能出现全新的领域。”
数据显示,到2015年,信息规模将超过3.2万亿,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相关行业新增产出超过12万亿。对此,杨培芳表示预期非常乐观。他认为,不管这个测算涉及信息产品还是信息服务,数据都应该是可信的。对此,付亮也表示赞同杨培芳的观点,一致认为这些数据相对比较保守。从广义来讲,信息消费对整个传统行业的带动力量是无法估量的,因为涉及到信息共享、物流等因素影响带来的效益也是无法具体估量的。(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