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运营商差异化生存:竞争优势的来源(2)
竞争微妙
贸易战以及反倾销调查等已经成为影响中外企业竞争和份额的重要手段。
之前欧盟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反倾销调查,总共涉及约210亿欧元的出口规模,但通信设备市场的情况更为复杂也更为敏感,核心通信设备往往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
欧洲通信企业对此次调查的态度颇为微妙,之前爱立信和诺基亚西门子的高管都曾公开明确表示,不支持欧盟的反倾销调查,希望能有一个公开透明公正的竞争环境。但其表态背后的含义更多是担心在中国市场遭遇“报复”。
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此前也表示,中国电信市场对包括欧洲企业在内的各国企业都是开放的。双方政府应为推动双方业界的沟通与合作创造条件、做出努力,而不是阻碍和限制。如果欧方对中国企业启动调查,损害的必然是双方的利益。
华为运营商BGCEO丁耘几日前公开表示,同样在此次中国移动TD-LTE建设招标中,欧洲厂商如果成为主流建设力量之一,将有利于TD-LTE标准全球化,也利于各国发放更多的TDD频谱、更多的运营商选择部署TD-LTE,从而推动TD-LTE真正走向全球。对于中国移动TD-LTE建网方案,华为认为新建方案更为合适。
业内人士分析,华为此番表态是因为华为已经成为欧洲第二大设备商,希望能够在反倾销问题上与欧盟达成谅解。即使外资设备商份额提高,由于华为目前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地位,也不会对华为在TD-LTE的市场份额上产生多大影响。
中兴在欧洲市场份额相对较小,反倾销对中兴的伤害不如对华为大,但中国移动TD-LTE的市场份额对中兴来说至关重要。
目前尚不清楚中国政府以及中国移动对此作何回应。如果中国以4G份额换得欧盟取消反倾销调查,将会对大唐等中国设备商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的4G市场竞争将变得非常微妙。
即用户规模市场的选择并不是以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作为唯一衡量依据的,对于那些本身已经处于产品生命周期衰退期的产品要果断的放弃。
细分市场选择的第二个条件是用户对该虚拟运营商具有高度的产品品牌或者公司品牌认知性。品牌的溢价是虚拟运营商初入电信服务市场的关键,对于用户来说,这是一种可信的服务质量的有效信号辨识标志。比如如果腾讯申请作为虚拟运营商,其微信的产品品牌可能就比腾讯的公司品牌占优。微信的产品品牌除了具有规模用户市场之外,在微信这个品牌下,用户已经能够通过辨识品牌而能理解产品所具有的服务,教育和培训用户的成本显著性的降低。所以选择产品品牌还是公司品牌要相机而动,并没有固定的法则。
细分市场选择的第三个条件是传统电信运营商的产品和服务覆盖还处于低水平的价格竞争层次。尽管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看似已经覆盖了所有的市场,但是其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水平却处于低水平的价格层面的竞争阶段。辨识低水平细分市场的唯一可信市场信号即为价格。因为激烈的价格竞争意味着较低的收益,传统运营商是不愿意把服务资源投入到这个市场的。对于虚拟运营商来说,则意味具有通过提供差异化的服务获得市场份额的机遇。运营商低价竞争的市场并非意味着没有利润的市场,对于那些运营商没有资源和能力覆盖的市场,运营商只能采取低价覆盖。关键在于虚拟运营商需要辨识出真正的客户需求,并结合自己的资源情况,才能获得市场份额。
细分市场的选择的第四个条件是虚拟运营商自身处于领先者的市场地位,其核心产品和服务具有一定的行业壁垒。领先的市场地位和独特的产品地位,是切入虚拟运营的技术基础。所以能够辨识出自身产品的竞争对手是非常关键的一步。某些产品尽管从表面看是与某产品是竞争对手,但是如果这些观察用户对该产品的功能需求,可能其竞争产品是另外的产品。以互联网机顶盒为例,直观的判断是普通的电视机顶盒,但是其本质则是互联网视频网站与电视台的广播电视的竞争。如果不能正确的辨识自己的产品市场,就会做出错误的竞争决策。正确辨识产品市场的竞争对手之后,只有识别出自己处于市场领先者地位的虚拟运营商才能生存和发展下去。这是因为只有领先者才能聚集足够的用户规模,并通过与移动转售业务的融合,实现自身核心业务和电信服务业务的共同促进。(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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