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新版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5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3版)》(征求意见稿),已经实施十年之久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有了新的变化。
工信部网站称,为了适应我国电信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贯彻落实向民资开放电信业务及三网融合等政策要求,促进电信业务繁荣和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电信业务经营者、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工信部对《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03版)》进行了修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征集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4日。
对比前后两个目录版本的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2013版的固定通信业务中不再有IP电话业务,而是单独作为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的一项列出,并分为国内IP电话业务与国际IP电话业务。此外,蜂窝移动通信业务中增加了LTE、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中增加了卫星固定通信业务。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中,2003版的“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公众电报和用户电报业务”被改为“互联网国际数据传送业务、互联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互联网本地数据传送业务、国际数据通信业务”。
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2003版把网络接入业务分为无线接入业务与用户驻地网业务,而2013版则改为“网络接入设施服务业务,包括无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有线接入设施服务业务与用户驻地网业务”。并增加了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作出解释。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2013版分为“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五项,而2003版则分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与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四项。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2013版分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编码和规程转换”六项,而2003版则分为“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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