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虚拟运营开启 首批牌照渠道商呼声高
日前,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均在官方网站挂出招募公告,宣布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该公告的发布,昭示了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三大运营商发布合作公告
今年5月17日,工信部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含《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及试点申请材料及审查说明)及官方的试点政策解读,三大运营商最晚在今年10月需转售至少2个虚拟运营商牌照。业内认为,这意味着年底前会产生至少6家虚拟运营商。
据记者了解,“虚拟运营商”是从移动、联通和电信处批发打包购买“话音”“数据”“短信”等服务,再零售给消费者。
上述《通告》规定,“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5月31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统一在各自官方网站发布《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公告》。
中国移动在公告中表示,“我司诚挚欢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条件要求、并有意向和我司合作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前来洽谈。”中国电信也在简短的公告中表示“欢迎接洽联系”。相比较而言,中国联通的公告更加细化,划定了初步接洽、提出意向、评估反馈、商洽谈判四项具体流程,并明确,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初步接洽的企业为首批意向企业。
渠道优势企业受追捧
日前,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拿到虚拟运营商的资格比较有信心,而且“估计我们是(3家)都会做的”。而苏宁电器对于申请首批牌照也是信心满满。
国美、苏宁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有强大的渠道优势。业内人士坦言,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初期,苏宁、国美等传统渠道商更具优势,其所开展的移动业务差价“批发零售”模式最为清晰,也较少触及运营商核心利益,有望率先获牌。
以苏宁为例,目前,苏宁电器已拥有1700多家门店和至少8000万的真实会员客户群,连锁网络深入三四线市场。而在线上,苏宁目前还有云应用商店、苏宁云阅读等产品上市。预计到2013年,苏宁自有手机客户端数量将快速发展,应用支持的平台横跨IOS、Android、WP等主流智能手机操作系统。
工信部对虚拟运营商的资质有规定:“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于50%,且单一最大股东是民间资本的公司 (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资。境内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其外资股权比例应低于10%且单一最大股东为中方投资者)。”
对此,业内有猜测认为,这或许意味着腾讯、阿里、新浪、百度等境外资本占比较大的国内互联网公司无缘此次申请。在工信部公告发布不久,猜测中的有意向的名单已经涵盖大型零售企业苏宁、国美、京东、阿里巴巴、迪信通,以及IT厂商联想集团、263、用友。
上述人士称,有渠道优势,并且已经在帮助三大运营商销售手机号码的大型零售商,如苏宁、国美的呼声相对较高。(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