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虚拟运营正式开闸:渠道商成首批获利者
近日,国内三大运营商同时发布公告,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招募民资企业合作,此举被业内视为电信业虚拟运营商业务迈出实质性的一步。
三大运营商均明确了招募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合作的具体步骤和流程,并确定了对接工作的职能部门,分别是中国移动采购部、中国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和中国电信公众客户事业部。不难看出,三大运营商在民资企业进入电信领域过程中拥有较大的主导性和选择权,运营商可至少选择两家民营企业开展移动通信转售试点工作。因此众多民资企业早就开始向运营商发出意向,涵盖渠道商、软件厂商、通信服务厂商等,欲抢食虚拟运营这块大蛋糕。
对此,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预测:“虚拟运营商第一批的获利者将是苏宁、国美、迪信通、天音控股等渠道商。”这是因为那些零售连锁渠道商拥有现成的渠道网络体系和庞大的用户群,在部署虚拟运营业务时无需增加额外的成本。不过,渠道商要想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上成气候,还需要解决将虚拟运营业务与固有资源相整合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