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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消费释放政策性利好 顶层设计需均衡考虑

来源:通信产业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6-03 12:38 
核心提示:业内人士表示,以往那种简单的语音服务以及网络接入服务已经无法满足人们的信息消费需求。据互联网数据中心提供的数据,2012年电信运营商的短信量同比下降了20%,彩信量下降了25%,电话业务量下降了5%。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在浙江省进行信息消费专题调研,他指出,信息消费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要高度重视信息消费的作用,用信息消费拉动内需扩大、经济增长。苗圩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发展信息消费。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信息中心杨春立博士表示,目前研究部门正在进行信息消费框架的研究。

政策层面传递的利好信息,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信息消费的前景被看好。专家预测我国的信息消费将成燎原之势。

尽管如此,信息消费在我国仍面临顶层设计、基础设施瓶颈制约等问题。

顶层设计需均衡考虑

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信息消费活动,不同于传统产业消费,其减少了对资源的消费,具有绿色经济的特点,在传统工业消费乏力下,信息消费将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数据显示,2012年,信息消费带动的就业已经达到了1600万个。

在5月30日举行的2013第十七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援引数据称,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人民币,将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38亿元,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十分强劲。

据世界银行统计,我国人均信息和通信技术支出还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与国外差距大,“数据显示,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和2400美元,我国仅为190美元,信息消费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全国人大代表、腾讯首席执行官马化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

面临着巨大潜力的市场,在目前的信息消费中,存在各部门不能互联互通,信息资源比较分散,信息孤岛、信息鸿沟现象比较明显,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整合;测评标准还没有建立起来,没有上升到规范化、制度化的高度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顶层设计。

扩大信息消费而言,政策推动进行相应的顶层设计,均衡考虑信息消费各环节。

如何衡量信息消费的成果,专家表示,目前是从最终用户的角度计算,杨春立表示,目前将信息消费分为产品类和信息服务类,前者包括终端和平板电脑等的消费,后者则包括数字内容、传统通信服务、电子阅读、视频、电子商务等。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产业与市场研究中心杜子芳教授表示,政策层面扩大信息消费设定目标要均衡考虑,例如,从最终用户的角度来衡量,鼓励用户使用信息服务,则服务提供商应该降低流量价格。像韩国一样,将网费价格降得很低。但目前对运营商考核收入,在这样的指标考核下,运营商会作为“理性经济人”会以收益最大化为导向。他表示,要么改变考核方式,例如考核网络的利用率,而不是单纯考核用户和收入。

对此,电信专家杨培芳表示,在信息经济中,电信运营商的定位是基础网络提供者和公共平台建设者的角色。在这个角色下,电信运营商应该回归公益性国企的定位,将流量费调低。除此之外,电信运营商可以提供内容服务等,参与市场竞争,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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