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去电信化成转型灯塔 需跳出管道思维(2)
三因素困扰,用户增长放缓预料之中
在首季持续强劲上涨势头后,4月份三家运营商用户增长,特别是3G方面,为何会突然间掉头急下?
一是补贴放缓。4G牌照虽未如业内预期的在5.17电信日发放,但无论如何4G发牌的时间窗口渐渐临近,也意味着4G网络建设的巨额投资离启动可能不太远了。考虑到目前3G累计投资超过4000亿元,在3G投资尚未收回盈利的时刻上马4G,运营商的投资压力可想而知,削减、取消手机终端补贴正是当前可行的理性选择。前有4G投资压力,后有3G投资回收难题,种种因素要求运营商尽快实现盈利,以扭转当前的业绩困境,精细化管理手机终端补贴是解开困局的快速有效的办法。
二是4月份是通信行业传统的淡季。据统计,2012年4月份三大运营商3G用户增数总量约为722万户,而同年3月份的3G用户增数总量约为800万户,下降约为11%;同样在2011年的4月3G增数约为568万户,但是同年的3月份却为645万户,下降约为12%。由此,业内人士分析,4月缺乏具吸引手机是个原因,但同样与运营商在4月的推广力度也有关。
三是移动互联网企业推出的新型移动互联网应用,对传统移动增值业务模式产生了全面的冲击,让用户拥有更多选择的同时,也摆脱了只能依靠运营商才能完成相关活动的历史。据了解,仅4月份因OTT企业造成的移动短信业务用户就减少了971.5万户,渗透率与去年的73.7%相比降低了六个百分点,为67.5% ,彩铃、手机报等用户渗透率分别下滑7.2、3.7个百分点。
去电信化成转型灯塔,需跳出管道化思维
面对日益加剧的挑战,以及OTT业务的冲击,“去电信化”转型已成为运营商的共识。
早在2011年年初,中国电信就提出要成为智能管道的主导者、综合平台的提供者、内容和应用的参与者。这一定位后来被称“新三者”战略。中国移动也明确表示,要转型融入互联网。潜台词即中国移动要提供智能管道、开放平台、特色业务、友好界面。虽然两大运营集团的说法略有不同,但实质表达了一个意思——“去电信化”,进互联网。
很多人对“去电信化”的理解就是将过去的全然抛弃,完全投入互联网企业的思维,这是狭隘的。知名电信专家韦乐平表示,所谓的“去电信化”不是抛弃电信的一切,而是哲学上的“扬弃”,在保留期合理内核的基础上,要抛弃的是过去的、过分的、不必要的累赘和禁锢。“去电信化”之路也并非一蹴而就,需要一段较长的调整期。当下运营商的发展已经进入到了存量竞争时代,如不尝试新的业务,只会一直处于疲软的状态。去电信化目前更多的还只停留在认识阶段,口头阶段,要落实到实际中,成为降低网络复杂都从而降低网络成本的主要驱动力,还任重道远。
目前,“电信网络”思维已经深深地刻入了运营商的血液中,束缚了运营商的经营和管理。“去电信化”转型,运营商首先需要跳出管道化的思维。管道是电信运营商安身立命之所,去电信化转型需要运营商扬长避短。在运营商管道或者说智能管道的提法中,管道的定义应该是广义的,包括平台、网络和终端,智能更多依托平台和终端去实现,而不仅仅局限于网络本身。
业内专家建议,技术上的去电信化,本质上就是去复杂化,去私有化,将通信行业定位成IT行业,采用行业最流行、最通用的技术和产品,充分利用整个行业的技术积累和成功经验,尽量不制定企业标准,放弃“电信级”的迷思和自恋。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