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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向OTT开炮:工信部内战先起?(3)

来源:IT商业新闻网 作者:陈永东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3-15 15:12 
核心提示:三、共赢才是最佳战略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走出工信部所涉行业与国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涉行业两个小圈子,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OTT业务对相关行业带来的冲击,说到底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及传统行业的冲击,这

三、共赢才是最佳战略

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走出工信部所涉行业与国内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所涉行业两个小圈子,站得高一点,看得远一点。OTT业务对相关行业带来的冲击,说到底是新媒体对传统媒体及传统行业的冲击,这种冲击在全球的新技术发展历史上屡见不鲜,将来仍然还会频繁出现。

据悉,国外传统运营商对于OTT业务有几种态度:第一,传统运营商封杀OTT应用。第二,传统运营商与OTT运营商合作。第三,传统运营商推出自有品牌的OTT业务与OTT服务商争夺用户。第四,传统运营商不向低套餐的用户提供OTT业务。

我建议传统运营商采取第二种态度。全球著名营销专家菲利普·科特勒等所著的《营销革命3.0》中就再三强调,今后世界主要的商业模式就是:合作共赢、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术业有专攻,只有合作共赢才是效率最高的事。

虽然,有人说这一切都怪传统运营商对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不够,眼光不够毒,看得不够远,就象微软在移动操作系统及诺基亚在移动终端领域的失误一样,但是这的确太难为这些公司或行业了。多数情况下,越是发展历史长的行业或公司,其新领域的开拓面临的阻力越大,既有来自理念方面的阻力,更多是来自机制的阻力。

值得关注的是,传统运营商其实已经意识到合作的重要性,只是有时或多或少想表现得更强势。例如准OTT TV的互联网电视在国内发展过程中,广电则采取了将相关牌照发给广电企业的作法来渗透到这个行业。

当然,这样讲,并不是赞同因为OTT业务的冲突电信运营商就该给互联网企业发语音、短信或视频等OTT相关业务的牌照,因为这个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相关的牌照几乎无法界定许多新业务形式,而只会让各方陷入标准混乱,并给广大用户带来诸多不便。

不得不提醒的是,电信运营商还要思考另一个背景问题:目前社会上舆论通常认为运营商的宽带资费、电话资费及各类上网套餐已经感到价格偏高、种类太杂(不论实事如何,至少多数人的感觉是如此),如果此时再以OTT为借口增加用户的支出,相应的舆论环境对运营商肯定不怎么有利。

当然,电信运营商里也还是有许多能人,估计他们会采取以下几条策略:第一,在国家重要会议或行业论坛上诉苦;第二,在媒体上说自己吃亏了;第三,说OTT业务严重影响自己的营收,甚至出现亏损;第四,放风说要切断OTT中的语音等服务;第五,寻找法律帮助,要么说目前OTT业务都违法,要么推动有利于他们的新法规出台;第六,找主要的OTT运营商谈判,要求分成并逐步提高分成比例。

世界在发展,以上出现的情况应该是新媒体发展的正常情况与必然。我只是希望利益各方能够从用户角度考虑,以合作共赢为基本原则,在采取任何策略时,都别给用户带来太多的麻烦或不合理的新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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