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将促市场良性竞争(2)
这三类企业与基础运营商能够优势互补,同时避免直接在业务上的竞争。另外,这些有意向成为虚拟运营商的民企,本身在渠道、用户、服务以及品牌影响力方面具有先天优势,甚至在日常运营过程中,与电信运营商早已展开合作,双方业务往来互动经验丰富。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曾剑秋向记者表示:“民间资本的进入会激发出市场的活力,竞争主体的增多必然带来竞争强度的提高。因此,虚拟运营商的出现,资费下降将成为必然。同时,用户在拥有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将享受到更为丰富的业务。”
随着微信等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基础运营商的语音、短信业务遭受到严重冲击,运营商亟需另辟蹊径寻找到新的突破口。四川通信设计院高级咨询师程德杰博士表示:“《试点方案》的出台,短期内不会对基础电信运营商造成实质性影响,且有助于消弭国内电信业垄断指控,激活电信运营商的创新能力。”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民间资本的进入能给其输送新鲜的血液和开放性的思维,正是推动传统电信云供应商转型的良好契机。因此,未来入局的新竞争者民营企业,其与运营商将是竞合关系,将更好地实现共赢。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移动虚拟运营商已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的电信商业形态。据统计,全球目前共有1100多家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参考国外移动虚拟运营商成熟的模式,企业必须针对细分市场进行业务创新和服务创新,通过开展移动定制服务增强用户体验,以更好的信息服务产品提升品牌,为客户创造独到的价值和专属的服务,这样才可能获得比较高的议价能力,进而实现盈利。
电信行业破除垄断,引入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无论对于行业还是社会公众,均是利好消息。不过,电信业恢弘的发展前景下,虚拟运营商与基础运营商能否取得共赢,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运营,还有待于政策的进一步细化和模式的明晰,而过多的政策限制将影响虚拟运营商的业务创新和试点目标的达到。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