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其他 >

2013中国互联网业展望:在“移动”中求进(3)

来源:中国文化报 作者:戴宇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1-14 09:20 
核心提示:网络环境亟须规范,信息安全或迎新生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网民数量的快速提升,我国互联网行业在迎来阳光的同时,也不免一些负能量的出现。诸多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开始蔓延于网络,脏话谩

网络环境亟须规范,信息安全或迎新生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飞速发展,网民数量的快速提升,我国互联网行业在迎来阳光的同时,也不免一些“负能量”的出现。诸多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甚至是违法违规行为开始蔓延于网络,脏话谩骂、网上色情、水军汹涌、名人约架……不一而足。有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31.8%有网络购物经历的网民曾在网购过程中碰到过钓鱼网站或诈骗网站,网购遇骗网民的规模达6169万,网上诚信问题突出。自古讲究以德立身的国人,在进入网络时代的今天折射出网德稀缺的尴尬。

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表示将以法律的形式保护网民用户的信息安全,确立网络身份管理制度,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和责任,并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等。有业内人士认为,关乎“网民安宁”权的“入法”虽然可能会导致一些互联网企业广告收益的下降,但对于净化网络环境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拥有世界第一网民数量和增长最快的网络经济的“网络大国”,完善网络立法,尤其是以保护公民权益为核心的网络立法十分必要。

《决定》的通过也将进一步推动我国相关法制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据了解,今年2月初,《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将开始实施,这为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概念、信息处理环节各参与方的角色职责及相关行业都制定了标准。

当然,互联网安全问题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不能以里程碑式的法律制定为信息安全是否解决盖棺定论,只要存在利益驱使,就会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网络安全就会随时面临挑战。总之,无论是相关管理部门还是互联网企业,都需要以发展的思想不断推动网络环境的规范化。例如,针对网民日益低龄化的趋势,不少教育界和社会人士认为,2013年,在网络环境的维护和净化方面,应突出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在网络立法上,不仅要突出家长的监护权,更重要的是明确网站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义务,尤其是对于可能存在“血腥”“暴力”等场面的游戏产品、网络视频、文字等,企业要严格把关,执行身份核实进入制度,未成年人不得进入。

此外,有人士认为,2013年,在保护和建立公平、公正的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鼓励和培养创新机制的形成和完善等方面,不仅要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和取缔网络中的侵权、违规的操作行为,加强网络诚信体系建设,创新、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时,对于互联网中小企业与互联网巨头之间,以及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之间存在的既竞争又依靠的关系,应防止垄断现象的出现,保护各企业间公平竞争的权益,维持公正的竞争秩序。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因此,任何形式的网络环境维护都应本着法治精神,在顺应网络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使网络信息传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文明有序,让网络更好地服务于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相信在网络立法的不断完善下,2013年的互联网天空,将会是一个更为风和景明的世界。(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