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 将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38亿(2)
基础设施落后是制约信息消费需求的重要因素
尽管如此,信息消费的扩大内需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苗圩指出,我国信息消费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信息消费市场不规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滞后等方面。
“目前我国宽带网络在普及率、网速、价格等方面,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这是制约信息消费需求的重要因素。”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樊会文介绍,日本宽带普及率已达80%,而我国仅有11.7%。我国宽带平均速度仅0.81M/秒,不仅远低于美国的5M/秒,而且大幅低于全球平均的1.84M/秒。但我国宽带的资费却数倍于美日等发达国家。国际电联(ITU)测算的固定宽带价格指数,我国为3.1,而美国和日本分别仅为0.6和1.1。
同时,我国信息消费制度建设也相对落后,企业经营不诚信、不规范问题突出。比如“消费陷阱”、恶意软件捆绑服务、“钓鱼”网站、虚假信息等现象大量存在,“假宽带”现象比较普遍,网络诚信体系不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不完善等等,都极大影响了消费意愿。
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滞后,也制约了信息消费。我国数字内容生产企业规模小、新产品开发能力弱,版权交易管理滞后,公共技术支持体系也不够完善,企业的积极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建议尽快健全网络信任体系,实施信息消费激励政策
苗圩表示,要想使信息消费的引擎动力更足,就必须针对当前制约我国信息消费的主要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市场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首先,要加快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工信部赛迪智库信息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春立建议,一要推进城镇光纤到户和行政村宽带普遍服务,提高宽带普及率和光线入户率。二要加强宽带应用创新和示范,重点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特色应用试点示范。三要加强督查,提高宽带接入服务质量。四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和4G技术发展。
樊会文建议,还应尽快健全网络信任体系,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条例,扶持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加快研发普及新型家庭信息消费产品,推进智能电网、智能交通、智能水网建设。
“为了激发信息消费潜力,我认为还可以考虑实施信息消费激励政策。现有消费政策主要是鼓励有形产品的消费,对信息内容与服务方面的激励政策尚属空白。”苗圩说,近年来,发达国家纷纷推广在线办公、视频会议等新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我国在这方面无论是意识还是行动还有很大差距。全球已有110多个国家提供宽带普遍服务,而我国至今尚未建立最基本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