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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外包商3员工售卖2万条个人信息获刑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10-10 13:01 
核心提示:据悉,本案3名被告人均为80后,专科文化,案发前曾系广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是中国电信VIP客户服务业务的外包商。其中第一被告人李某原任该公司班长,其余两名被告人关某、陶某原任该公司客户经理。

客户信息每条卖3毛5毛

电信外包商3员工售卖2万条个人信息获刑

3名网络技术公司员工,将电信宽带客户信息以每条3毛或5毛不等价格,累计出售2万余条客户信息获取非法利益。昨日,记者从海珠区法院获悉,涉案3人因犯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8个月不等。

据悉,本案3名被告人均为80后,专科文化,案发前曾系广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是中国电信VIP客户服务业务的外包商。其中第一被告人李某原任该公司班长,其余两名被告人关某、陶某原任该公司客户经理。

据法院审理查明,从2011年11月开始,被告人关某通过被告人李某下载由中国电信提供给广州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电信宽带客户信息,并以每条信息3毛或5毛价格向同案人蔡某(另案起诉)出售上述客户信息1万条。同年12月开始,被告人李某、陶某以同样的方式,以每条信息5毛的价格向同案人冼某(另案起诉)出售上述客户信息1.2万余条,并均分获取的非法利益。今年3月19日,3名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3名被告人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故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被告人关某、陶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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