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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无信不立

来源:飞象博客 作者:陈志刚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7-20 09:46 
核心提示:因此,行业管理部门意识到电信法制建设是保障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首要措施,本身已经说明需要正视民间资本的政策信用保证问题。其实不只是民间资本,对于非民间资本现有电信业务运营商来说,也同样需要一个稳定可期的政策法制环境。

人无信,则不立。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行业乃至整个国家,这个道理都是普世的。

所以,无论制定政策也好,为人做事也好,首先建立一个公平和可信的制度环境恐怕比什么都重要,这点对于中国民间资本在电信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令人欣慰的是,继国务院出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的意见之后,在电信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中,推进电信法制建设被列为首要的保障措施,让很多人看到了希望:构建一个公平有序的电信业发展环境,为民营资本保驾护航。

政策朝令夕改,一任领导一任想法,或者随意出台管制要求,造成民间资本参与电信运营的潜在政策系统风险,显然是不利于给予民间资本投资者足够的进入的信心的。

在这方面,笔者以为,公平的电信法制环境需要注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事关国家、行业、个人安全的要求要加快出台的节奏和步伐。我们都知道,安全的政策要求一方面影响技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也影响电信业务市场拓展的形态和成本。至少行业管理部门应该制定一个清晰的路线图,一边让投资者能够做出正确的预期。

2)管制主体的公平性要严格遵守。即使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也不能以非市场化的方式生硬损害现有运营主题利益的方式进行,造成市场谈判者在法律地位上的不平等,会隐患无穷。

3)对竞争行为的监管要尽快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不管是民营资本还是国营资本,提高恶性竞争和违法竞争的违法机会成本显得颇为紧迫。这即需要尽快摆脱依靠行政命令进行市场监管的老格局,更需要提高违法行为的机会成本,尤其是对不论民资还是国资的电信企业,要能够做到一视同仁,不因所从事的业务性质不同,企业规模不同而不同。

笔者始终认为,对于民间资本是否有兴趣进入电信行业,一方面取决于所开放的领域在市场平均利润方面是否符合民间资本的期望之外,更重要的就是一个稳定的政策预期,这个稳定的政策预期既需要给民间资本的参与者足够长期的信用保证,打破民间资本的顾虑,不会频繁的为政策买单。

因此,行业管理部门意识到电信法制建设是保障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的首要措施,本身已经说明需要正视民间资本的政策信用保证问题。

其实不只是民间资本,对于非民间资本现有电信业务运营商来说,也同样需要一个稳定可期的政策法制环境。

惟其如此,才能建立一个稳定的民间资本与国家资本的均衡博弈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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