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电信诈骗组织运作走向公司化
据江苏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电信诈骗犯罪大多是团伙犯罪,目前此类犯罪正逐步走向“公司化”运行、“层级化”管理、“流程化”操作,各成员分工合作,层级分明,成为骗钱害人的“诈骗工厂”。
行踪隐蔽“工作”就是打电话
在摧毁这一特大跨国电信诈骗集团过程中,警方发现,这些具体操作的诈骗分子,有的租住在街边的平房里,有的则隐蔽在市郊的别墅中。
“大多是十几人甚至几十人挤在一间大房间里,他们每天‘工作’的内容就是不断地往外打电话。而这些越洋电话的目的地,绝大多数是我国大陆地区。”负责出境办案的民警告诉记者。
据泰国工作组成员、苏州市吴中区公安分局民警李涛介绍,在泰国,这些电信诈骗犯罪窝点基本都是独幢别墅,两到三层,有院落、围墙,白天晚上都大门紧闭,窗帘遮掩得严严实实,整个房间“暗无天日”,全天都得靠灯光照明。房间里到处摆的都是电话、路由器、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各种线路像蛛网一样在房间里四处缠绕,连接着一个个方桌、条凳,很多条桌上都摆放着“诈骗剧本”,拨打电话的“马仔”每天按照那些剧本开展“工作”。有的还在黑板上记载着“员工”们每天的“业绩”。在这些窝点,每个人的工位上都明确标示了角色分工,内部还使用对讲机联系,俨然一个成熟的组织体系。
在其中一个窝点,民警发现其中一个房间挂着一个大大的黑板,黑板上写着云南曲靖市公安局的电话,那天“马仔”们拨打诈骗电话的范围正是圈定于云南。
虽然住在别墅里,“马仔”们却无福享受生活。别墅被分割成一个个小隔间,绝大部分是“工作区”,他们大多睡的是高低床,有的一个房间放10多张床。房间里遍地扔的是垃圾和脏衣服,因为太热又没有空调,到处拉的是插座,接着小型风扇。大陆出去的马仔处于诈骗集团的最底层,平时不准出门,每周只有一天左右的休息时间,也只能在网上跟人聊天打发时间。
分工明确“公司化”运行
在警方的详细介绍下,记者发现这一诈骗集团“公司化”的组织结构图:搭建改号、群拨群呼的一级网络诈骗平台———出租给二级诈骗平台———再出租给拨打诈骗电话的窝点———由窝点实施诈骗———转账取款。
“一级平台由台湾人通过深圳、厦门的公司,租用美国的数十组服务器所搭建,并出租给‘BIN’平台、‘风云’平台等4个二级平台犯罪嫌疑人,再直接出租给拨打诈骗电话的窝点使用,获取电话流量费用。”办案民警介绍。
“4个二级平台拨打诈骗电话的数十个窝点,分布于泰国、马来西亚、印尼、柬埔寨、斯里兰卡、斐济等国家及大陆和台湾地区,转取赃款窝点则设在泰国和台湾。”
办案人员介绍,这是一种有组织犯罪,有公司化的组织,有投资人、经理人等。投资人负责出钱、租房,经理人负责具体实施,以打工的名义招人,打电话诈骗。此外还有技术人员负责软件维护等。(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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