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街景车在美国遭数据窃听指控
北京时间7月5日上午消息,美国联邦法官詹姆斯·韦尔(James Ware)周一宣布,将允许原告以违反美国《联邦窃听法案》(Federal Wiretap Act)为名对谷歌提起诉讼。
法官裁决
韦尔法官驳回了对谷歌街景搜集用户名、密码和电子邮件的行为违反多部州法律的指控,但仍然允许原告以谷歌违反上述联邦法律为名继续起诉。
作为谷歌地图项目的一部分,街景取景车于2007年开始在美国上路。除了拍摄每条街道的照片外,取景车还会搜集GPS数据,并标记Wi-Fi网络的位置,以便创建一个可供移动设备访问的数据库,从而判断用户所在位置。
谷歌于2010年5月承认这一问题,但表示该行为并非有意为之。谷歌还将这一责任归咎于一位工程师向Wi-Fi地理位置探测软件中增加了一些代码,但并未透露该工程师的姓名。
虽然谷歌最初表示,其所搜集的只是片段化的数据,但后来承认,的确从未经保护的无线网络中获取了完整的用户名、密码和电子邮件。
为了做出裁决,韦尔法官查阅了与无线通讯相关的联邦隐私法多年来的立法历史,甚至专门查阅了《牛津英语词典》,以期对“无线电通讯”(radio communications)做出准确的定义。
他的结论是,《联邦窃听法案》中的豁免条款不适用于谷歌的行为。他说:“原告认为,事实足以支撑其就违反《联邦窃听法案》的行为提出指控。被告则认为,由于原告的网络是‘开放’且‘未加密’的,因此不应提出这种指控。但法庭发现,被告的主张不准确。”
反应不一
美国维权组织民主与科技中心(CDT)公共政策副总裁吉姆·邓普希(Jim Dempsey)表示,即使没有设置密码,拦截Wi-Fi网络中的通讯数据依旧应当被视为违法。但他也认为,美国国会应当对这部法律进行详细解释,而不应当让韦尔这样的法官来从语法上分析已经颁布25年的《电子通讯隐私法案》(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中那些含糊不清且过时的语言。
“无论这起官司结果如何,当前的状态下明确这部法律并非易事。”他说。
谷歌表示,正在考虑接下来的行动。该公司发言人说:“我们相信这些指控没有依据,而法院应当像驳回原告的其他指控一样驳回‘窃听’指控。目前还处于早期阶段,我们仍在评估我们的选择。”
不过,由微软、eBay、英特尔和甲骨文等企业赞助的一家贸易团体却对韦尔法官的裁决大加赞赏。美国竞争性技术协会(ACT)总裁乔纳森·扎克(Jonathan Zuck)说:“具体到隐私问题,谷歌在行业中的表现不好。我们早就意识到谷歌对用户在网络隐私安全方面的信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我们希望法院继续认真对待这一案件,以便恢复用户信心。”
ACT此前时常会发布一些反对谷歌的言论。例如,该组织上周就支持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对谷歌展开的反垄断调查,并表示:“政府介入谷歌的案件对科技行业的发展最为有利。”他们甚至将谷歌的行为称为“不计后果”。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当微软被欧盟反垄断监管者指控为滥用垄断地位时,ACT却对其予以声援。
但韦尔法官还是驳回了原告对谷歌违反加州商业行为法律的指控,不过,他也允许原告在8月1日前对起诉书进行修改。至于这起由22名被告共同提交的官司是否将获得“集团诉讼”地位,法院尚未作出裁决。
“已经有一系列官司表明《电子通讯隐私法案》的规定难于理解,这只是其中的一起而已。国会应当作出回应。”CDT的邓普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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