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2011年发展重点(2)
认真编制好“十二五”相关规划,并抓好开局、起步工作。组织编制好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9月前审批发布;编制好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十二五”规划,4月审批发布;参与编制好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规划、信息化“十二五”规划、信息产业“十二五”规划、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互联网“十二五”规划、三网融合“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做好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地方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管规划”的职能,一是要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突出地方重大应用和特色,通过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二是做好沟通协调,加强本地规划和国家产业相关规划的衔接,做到部省市互动,共同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变大变强。规划编制情况要及时向部里反馈。
(三)完善行业规范
抓紧研究解决软件价值低估、招标中不合实际的“最低价格中标”、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软件正版化、安全可控软硬件推广应用、软件资产管理等重大问题,从第二季度开始陆续提出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扎实开展标准化工作,研究编制软件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标准体系。以标准体系为指南,及时制定和发布技术和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发布行业标准2项,完成国家标准报批稿7项,行业标准报批稿7项。推进标准验证工作和应用试点。进一步提升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
地方主管部门、各级行业协会在完善行业规范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是做好行业规范的基础所在。一要积极参与上述重大问题研究、标准的制定及验证试点工作。二要引导企业加强行业自律,配合相关部门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
(四)培育龙头企业
一是梳理重点行业,确定每个行业的龙头企业,以与世界级企业同台竞技为目标,准确定位,找出差距,制定有针对性的发展目标。二是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资金、项目和行业管理等手段措施,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三是以收入前百家企业管理为抓手,树立行业典范,总结推广企业变大变强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带动更多企业由小变大,由弱变强。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一要依托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引导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实施大企业战略、品牌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培育龙头骨干企业。二要加强分类指导,发挥骨干企业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协作配套发展,营造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
(五)强化技术创新
组织实施好“核高基”重大专项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加强应用和系统带动,扩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办公软件在政务和重要行业的应用,进一步深化电网、安监、审计、税务等领域的应用。
对重点支持的网络化操作系统、新一代搜索引擎及浏览器、智能海量数据资源中心等新型网络化基础软件和重大应用软件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要加强监督检查,务必实现项目规定的质量和进度要求。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一要做好“核高基”重大专项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配套资金到位。二要加强对项目实施企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促其切实负起项目承担主体的责任,并对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三要通过技术能力、产业能力、市场能力、服务能力融合,推动项目成果率先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应用中推广,在应用中实现产业化。
(六)着力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
发挥软件名城示范带动作用,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在主要城市集聚发展和提升。一是与江苏省、南京市研究提出南京市“中国软件名城”发展提升计划,推进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再上新台阶。二是建立和完善部省市合作机制,发挥创建城市积极性,明确思路,落实配套措施,整合政策资源,加速推动济南、成都、广州、深圳做好“中国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积极支持北京、上海、杭州、重庆、厦门等城市的创建工作。
启动“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相关文件发布后,请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地、园区开展申报和创建工作。
(七)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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