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荒提前10年出现 35岁以下劳力总体枯竭
春节过后,蔓延东西部的民工荒以前所未有的广度给中国经济带来冲击。许多声音在追问:中国现阶段的民工荒,到底根源何在?民工荒是盘旋在中国制造头上挥之不去的阴影吗?在仍存在相当数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背景下,到底如何能使人口大国避免出现结构性的民工荒?《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日前就此专访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学者章铮,他长期关注中国劳动人口年龄结构及农民工群体。
基于调研,章铮提出下述判断:中国目前35岁以下的青年农民工资源总量上看已经枯竭;有中国特色的刘易斯拐点已经来临;企业低用工成本导致中国乡村“黄金年龄段”劳动力资源加速耗竭,使得民工荒出现提前了10~15年;提高农民工工资是吸出农村现有剩余劳动力从而解决民工荒的重要对策等。
民工荒悖论背后是劳动生产率的年龄差异
第一财经日报:关于正在发生的民工荒,大家在讨论一个悖论:一方面东西部都缺工严重,另一方面,中国农村还有为数不少的剩余劳动力,这样两个看似矛盾的事实为何能并存着?
章铮:在我看来,理解民工荒与乡村劳动力剩余并存的关键,在于农民工劳动生产率的年龄差异。准确地说,现在的局面应该是高劳动生产率的青年农民工荒与低劳动生产率的乡村中年劳动力剩余并存。
中国绝大多数农民工就业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中绝大多数工作是简单的重复性作业;这些工作没有多少技术,农民工很容易学会;但这些工作对从业者的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有比较高的要求,因而青年农民工从事这些工作时,劳动生产率比较高;非技术农民工进入中年后,体力、反应灵敏度或操作精确度下降,劳动生产率逐年降低。
假定所有农民工进城务工时,愿意接受的最低月工资(经济学上称为保留工资)都是1200元。在民工荒出现之前,青年农民工是供过于求的。因为青年农民工的劳动生产率高,所以城市企业把计件工资定得很低或者把产量定额定得很高。如此低的计件工资,意味着月产量达不到定额的31岁以上的农民工,月收入达不到1200元的保留工资水平。此时,即使企业不限制用工年龄,与低劳动生产率相联系的低收入也会迫使年龄较大的农民工“自愿”离开。
2004年后,一方面,高劳动生产率的青年农民工能进城的都已经进城了,青年农民工的供不应求导致了民工荒。另一方面,只要城市企业不提高计件工资标准,年龄较大、劳动生产率较低的乡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就得不偿失。因此,即使这些年龄较大的乡村劳动力在乡村属于剩余劳动力,他们宁可滞留在乡村,也不愿意去当农民工。这就导致了民工荒与乡村劳动力剩余并存的局面。
35岁以下乡村劳力总体已枯竭
日报:中国社科院学者蔡昉曾经提出,中国的劳动力供给和劳动力需求曲线最早在2004年、最迟在2009年出现交叉。他就此提出了中国的刘易斯拐点来临的说法。但是学界有些人并不认同,您的观点呢?
章铮:本来意义上的刘易斯拐点是以乡村劳动力及其家庭向城市移民为前提的。所有进城并在城市工作到退休年龄的移民都会依次经过劳动生产率高低不等的年龄段,因而没有必要专门分析劳动生产率的年龄差异。
但在中国,由于乡村实行了平均分配土地耕作权的制度,中国绝大多数乡村家庭都有地可种。在城市找不到工作的农民工可以回乡种地,出现了众所周知的第一代农民工“青年在城市、中年回乡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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