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地方运营商服务的好现象与坏现象(4)
标志事件:2010年8、9月,又逢一年一度新生入校,在安徽、江西等省的一些地区的高校内,电信公司的做法涉嫌捆绑销售,造成不良影响。
在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的新生一入学即被要求(非强制)办理“天翼”手机和手机号,校园一卡通绑定在天翼手机中。办理该手机须交200元钱,100元是饭钱,另100元是手机话费,手机免费使用,但每月有19元使用费。而在江西某高校,办一张电信专用卡,学生需要预存300块钱的话费,其中100元是食堂饭卡,另外200元则作为话费分10个月划拨。该校与电信签订了有关协议,校方采用了强制方式让学生消费。
不少学生表示,本身已有手机,用两部手机很麻烦,且浪费钱。
3、管理不力损害用户利益
湖南邵东电信和邵东移动
2010年,由于内部管理不完善,而导致前端一线人员的营销活动违规触犯了用户利益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纠其背后的原因,无非是运营商在巨大的经营压力之下,没有确立用户至上的服务流程,这使得一些一线人员意识老化,营销行为荒腔走板。
标志事件:2010年11月,湖南邵东发生一起电信运营商恶性竞争事件。报道称,邵东移动违规收购电信用户手机及电信卡,被邵东电信当场发现,电信员工欲将移动业务员送到相关部门调查,但遭移动公司员工及保安殴打。
也有报道称,邵东电信以“移动违规营销”为由组织了近50人对当地移动公司重新装修开业的营业厅进行围堵和打砸,并涉嫌非法拘禁移动员工赵女士,移动公司联系警方后,邵东电信组织人员对移动保安和现场公安干警实施殴打,导致2名公安干警受伤。
邵东移动针对电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向县委以及相关部门反映,得到的答复多是“这属于企业自身行为不便于过多干预。”面对电信的冲击,邵东移动也不甘示弱祭出了收购电信卡与终端的“法宝”。于是,竞争升级最终导致恶性事件发生。
4、信息安全挑战尤多
深圳电信、北京联通
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已经是老生常谈了,运营商虽然在内部有完备的预防措施,但奈何类似事件总会发生呢?
电信企业由于业务特点,掌握着大量用户的个人资料,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不非法流出是电信运营商必须履行的责任,也是对用户最起码的承诺。运营商应当反省并梳理管理流程,制定出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
标志事件:深圳电信政企客户部员工林某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将本属于保密的客户个人信息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经营IP电话的王某,提供的客户个人信息资料共达50余万条,获取提成2000余元。期间,王某还将获取的客户个人信息资料提供给经营通讯、电信生意的简某。
深圳市宝安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以林某涉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王某、简某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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