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技术革新,电影艺术之路在何方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重申了科技对文化发展的意义,提出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的重要方略。将这一方略真正贯彻到艺术领域之中,使得科技恰为艺术提供亟需的、新型的、而又不喧宾夺主的推助剂,为拓展艺术表现力、活跃其生命力作出持续而积极的贡献,是一个复杂的,需要在实践中切实把握的艰深话题。
纵观世界电影史如同翻阅一部电影技术史,电影艺术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息息相关。电影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电影技术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推动着电影艺术一次新的变革。从默片到有声片,从黑白到彩色,从标准银幕到宽银幕立体声,再到IMAX 3D,电影技术的每一次革新都为电影艺术开拓了更广阔的天地。从“视觉暂留”连续活动影像原理到色差原理,从传统胶片到数字拍摄,电影拍摄放映设备的发明和改进,特别是数字技术在电影上的应用,不断扩展了电影的创造力和表现力,为电影艺术家们的想象力插上翱翔的翅膀。电影艺术与技术的关系如此紧密,如何正确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面对电影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影艺术将如何发展?……这些问题让每一位电影人陷入思考中。
一、技术发展是艺术实现的基础
电影技术是电影艺术家用影像来实现构想世界的基础,特技制作是电影制作中一个重要环节,电影特技伴随着电影的诞生而诞生。电影特技史上最著名的发明家是乔治·梅里爱,他于1902年拍摄的影片《月球旅行记》成为电影史上第一部科幻片。1968年有斯坦利·库布里克导演的《2001太空漫游》达到了传统特技制作的顶峰。70年代以后,计算机技术开始进入电影制作领域。从机械控制到CG技术的使用,一步步形成今天特技制作的格局。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数字技术已成为当今世界领先的技术,电影经过百年磨砺,现今已向数字化发展。1999年6月,当《星球大战Ⅰ——幽灵的威胁》在美国首次进行数字的商业放映后,数字电影的历史元年从此确定。可以说,电影不景气的“风水”在数媒时代又转了回来。数字电影的出现是电影史一次划时代的重大变革。钱学森先生曾经对电影中电脑技术的运用做出过准确的预测:“有了剧作家写的电影剧本,就能通过电子计算机和光电技术、声电技术制造出电影来。开始时也许是电子计算机只造背景,人物动作还是真人演员扮演,然后综合成片子。也许最后真人拍摄的部分逐渐减少,主要是计算机造电影了。”
在数字特技发展之初,数字技术主要被用来制造背景和删除画面中不需要的影像,或者为剧情服务而修改影像。这些技术手段依然被广泛应用在现代电影中,带给观众富有真实感的影像。《深渊》中的外星人美丽优雅而善于改变形态,从这部影片开始,具有真实感的3D计算机图形技术开始形成。《阿甘正传》的丹中尉通过“数字截肢”,塑造成了一位被战争夺去双腿的老兵。通过对历史记录片素材进行局部的抠像、合成,并对演员实施“换头术”,实现了影片中阿甘接受三任美国总统的接见。《骇客帝国3:重装上阵》中数字制作的艾琴特·史密斯的脸在拳头的打击下扭曲变形,夸张而真实。《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的伏地魔的形象经过“数字化妆”处理去掉演员的鼻子,即使人脸表情丰富,画面却没有一丝不自然。
随着科技的发展,数字技术的运用由最初的“修改完善”功能,转变成“直接创作影像角色”的功能。《侏罗纪公园》中的恐龙不是实物拍摄的,却真实可信而让人震撼。在现代电影中,“真实的虚构物”已经越来越多,除了恐龙之外,还有《终结者续集》中的T-2000型金属机器人;《骇客帝国3:重装上阵》中的艾琴特·史密斯多个虚拟克隆人,高难度打斗场面中的3D CG史密斯和内奥;《指环王》中巨象一样的猛犸、半人半兽;《格斯拉》中变异后的巨蜥等等。这些通过数字技术制作的虚拟角色,在制作过程中大量参考现实中同类型实体的真实信息,同时遵循观众的视听经验。所有模拟数据都依据于真实的实体信息,最终通过技术手段让不可能存在的虚构物变成真实的影像。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