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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公布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作者:国务院办公厅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12-31 18:12 
核心提示: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的通知》(国办函〔2011〕164 号),此次,天津、重庆两个直辖市、浙江宁波市、22个省会城市以及其他17个城市成为中国三网融合第二阶段地区(城市)。

三网融合第二阶段试点地区(城市)名单

一、直辖市(2个):天津市、重庆市。

二、计划单列市(1个):浙江省宁波市。

三、省会、首府城市(22个):河北省石家庄市、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东省济南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贵阳市、云南省昆明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四、其他城市(17个):江苏省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湖北省孝感市、黄冈市、鄂州市、黄石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广东省佛山市、云浮市。

另附:

海口成都等二批试点地区发展概况

《天津重庆等二批试点地区发展概况》

无锡苏州等二批试点地区发展概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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