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视翻天?得看电视台脸色!
旧伤未愈,痛感全忘。这个夏天,智能电视大有气势汹汹、来者不善的势头。
从百度爱奇艺、阿里巴巴、小米科技、乐视等网络新锐,到海信、创维、长虹、康佳、TCL等传统电视制造业大佬;还有同洲电子、兆驰股份、百视通、华数传媒等资本玩家,一时间纷纷推出自己的智能电视。好像电视业真到了该翻天覆地的产业转换时刻了。创业板的资深资本玩家乐视网则以发行新股方式购买花儿影视和自己旗下公司乐视新媒体,再次涨停。
仔细分析国内智能电视产业阵容,大抵可分为三类:一是网络新军,从互联网一路杀入视频内容产业,大有玩创新颠覆的势头,代表是爱奇艺等,这类公司最大的软肋是缺乏足够吸引用户的内容节目;第二类是传统电视制造商,眼见电视制造行业沦为价格屠夫,想搭上网络视频这一新兴行业的末班车,代表厂商有创维等,其最大的问题是对网络视频的商业模式缺乏认识,更无内容资源和互联网运作经验,大有搭便车之嫌;第三类公司背景更加复杂,像华数传媒原来是地方运营数字电视,乐视网的背景更是高深莫测,这类公司的共同特点是拥有某些公开或者鲜为人知的“资源”(其中一些有广电背景),其次意在资本市场,对于这一行业进步的作为有限。
有趣的是,尽管中美在网络视频市场有着不同的行业制度和市场格局,但惊人的相似之处是,在新兴的智能电视领域,无论是在线节目提供商,还是在线播放设备供应商,都受到传统电视业的强力制约。
中国传统电视行业的特点是非市场化:产权政府所有,市场分割严重,电视台各自为战;美国电视市场则是高度的垄断和私有化。如果说国内智能电视和网络视频行业的挑战在于市场融合的难度(互联网技术本身具有极强的融合型,如跨越地区和不同媒体介质等),那么在美国市场上,无论是GoogleTV、AppleTV还是Netflix,体积庞大、基业深厚的传统电视网巨头才是真正的挡路虎,几大巨头不仅牢牢控制了普通用户通往互联网的渠道(在美国,60%的美国家庭必须通过有线电视公司才能接入高速互联网服务),在影视节目内容控制上,更是牢牢不松手。根据一家美国调研公司MagnaGlobal的统计,2012年美国电视业总营收为1600亿美元左右,其中电视广告收入为630亿美元,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的订阅费收入为970亿美元,而众多付费电视运营商向各大内容制作方购买节目内容的费用高达430亿美元。
中国传统电视行业有着更加特别的市场形态。2012年国内广播电视行业总收入为3400亿元人民币左右(不到600亿美元),其中有线电视为660亿元人民币(100亿多美元),而同比的国内三大运营商收入高达11000亿元人民币(接近2000亿美元),由于国内对于影视内容生产执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电视节目内容源的贫乏是这一非市场化行业最为突出的结构性病症。
这样的结构性矛盾严重制约了网络视频行业的发展。虽然一些财大气粗的在线内容服务商涉足节目制作内容领域,但缺乏专业化的人才和运作经验极为普遍,而政府对于节目内容的严格审查控制更是一把随时可能会掉落的利剑。
基于这一点来理解各路神仙纷纷杀入智能电视行业,就不难理解这一新兴行业的苦衷了。搜狐视频的掌门人张朝阳从2005前后就看好网络视频的发展,并集中搜狐的诸多优质资源进入这一行业,但和众多淘金者一样,他们都忽略了传统电视行业的特质:网络视频和第一代文字互联网不同,文字创作可以信手拈来,各家报刊杂志也不太容易控制内容的发布(在文字互联网发展的早期阶段,传统的编辑、记者甚至可以绕过总编、社长的控制,直接向网络编辑提供内容),影视节目从制作到发布都是一个高成本投入、高风险和高专业性、推崇明星制的行业,这使得从传统电视向网络视频的行业迁移受到了极大的制约:就像人们不久后看到的那样,包括好莱坞和几大传媒托拉斯在内的所有传统巨人对于互联网新技术无不小心翼翼,不仅唯恐后来者抢占地盘,更害怕原有的行业优势被侵蚀一空。
在中国,更大的困难在于电视行业根本就无法融合。除了央视之外,地方电视台负责人都是地方政府任命,行业则是统一归广电部门垂直管理,这样的中国特色“分而治之”不仅仅使得原有的电信和电视两大国有行业对等进入都无法进行,私营的互联网公司和电视制造商更是不得其门,这好比一个农民手里拿了个导弹去驱赶蚊子,连目标都找不到,而互联网这一最擅长“融合”的新技术在这一“大卸八块”的市场上,只能成为是适之无味、弃之可惜的废物。
据说乔布斯2011年在其离世前不久曾经对他的传记作家沃尔特•艾萨克森(WalterIsaacson)说,他一直对电视业抱有一个革命性的计划,并且自豪地说,有了苹果电视,“我终于把它搞定了。”如九泉有知,看到今天AppleTV的窘况,乔布斯定不能瞑目。在传统电视业没有崩塌之前,包括智能电视在内的网络视频,依旧要等着看电视台的脸色,在继续“意淫”中急切而兴奋地等待下一个新行业发展的高潮。
(责任编辑:韩杰)-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