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消费类电子产品 >

家电排队测"智商" 借智能化技术提高附加值(2)

来源:文汇报 作者:尤歆飞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7-18 11:00 
核心提示:专家:家电智商难测 和消费者的正面反响相比,家电企业们对智能标识普遍不太看好。海信电器上海公司市场部的李伟先生表示,智能家电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很难像节能补贴一样,进行等级的量化。家电智能标识应该只是一

专家:家电“智商”难测

和消费者的正面反响相比,家电企业们对智能标识普遍不太“看好”。海信电器上海公司市场部的李伟先生表示,智能家电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很难像节能补贴一样,进行等级的量化。家电智能标识应该只是一个推荐性的标准,难以成为强制性标准。“就拿智能电视而言,每一家的平台、功能、特性都不一样,分不出孰优孰劣。况且,连智能电视的定义现在都众说纷纭,难以确定,智能等级的评判就更不靠谱了。”

“智能家电虽然处于一种乱象之中,但是,急功近利地给家电的智商分割三六九等,反而会弄巧成拙。”对于《通则》,家电市场观察家刘步尘也摇头表示,在中国,智能家电处于起步的阶段,未来存在很多变化和发展方向,目前连智能的定义都没有搞清楚,盲目地给电器定一个智能标准是不严肃、不公平的。

刘步尘说,尽管《通则》的出发点为了规范市场,创造良性的竞争环境。但是从《通则》中提到的“智能家电特性层次和检测方式”中可以看出,智能特性和智能结构是很难决出优劣的。不同的企业从不同的应用需求出发,必然会研发出不同的智能特性和结构,诉求点本不相同的两款产品很难说孰优孰劣。如果测量标准过于教条和死板,无疑将大大打击新兴产业的研发热情,扼杀正在起步的智能家电的发展。

此外,智能家电中的智能指的是“人工智能”,也就是家电将模拟使用者的使用习惯和逻辑行为进行辅助,但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操作习惯和逻辑行为能力,所以智能家电是否具有优质的体验,更多地在于主观感受。众所周知,所有的标准都要具有一定的参考值,若用恒定的参数去判断主观感受,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问题。

谨防智能标识成抬价手段

除了质疑家电智能标识胡乱测“智商”外,业内专家也担心标识成为部分商家借机抬价的工具。刘步尘说,“《通则》中的检测标准有很大的浮动空间,也就是说虽然有了标准,但是却没有明确的级别的划分界限,依然是靠企业自律,这样的标准能起到什么约束作用?‘智能标识’的推出或许成为一些大企业的推销手段,成为自拔身高的表现。”

《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作为智能家电形成产业后首个具有指导意义的规范,是否能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仍值得商榷。刘步尘说,“国家有了智能等级,相关的价格标准也要跟上。否则,智能评级很可能沦为推销员对产品的行销手段,商家以智能等级为名恶意抬价,最后吃亏的是老百姓。作为一种新的尝试,智能标识一定要公正、客观、严肃、谨慎,切不可掺入太多商业因素,否则就会变了味。”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