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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谢幕旧家电成鸡肋 超期用不安全

来源:烟台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2-03-24 10:09 
核心提示:2011年12月31日,自2009年6月开始施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告一段落。对于早已习惯了“以旧换新”的市民和家电卖场来说,还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政策终结所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家里尚存有老旧家电的市民,更是心急如焚。

持续了近三年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已于去年末正式落下帷幕。受此影响,部分家电卖场销量出现小幅下滑;二手市场旧家电回收价也直线跌落。不少市民嫌麻烦,将手中的旧家电要么扔掉,要么留下继续使用。然而,家电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一种家电都有自己的使用寿命,超期使用不仅费电,而且存有安全隐患。

■ 商场

政策已终结不再接受任何换新

2011年12月31日,自2009年6月开始施行的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告一段落。对于早已习惯了“以旧换新”的市民和家电卖场来说,还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政策终结所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家里尚存有老旧家电的市民,更是心急如焚。

3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烟台青年路某家电卖场。办公室的孙经理告诉记者,虽然家电以旧换新已结束了两个多月,但这几天几乎每天都有顾客来询问,是否可以继续“换新”。“其实作为卖场,我们也很欢迎这项政策,毕竟它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实惠,也极大地增加了卖场的销量。可政策就是政策,不可能以卖场或者厂家的意志为转移,所以不管顾客托谁来问,我们的回答都是一样的”,孙经理说。

“市民的焦虑之处在于,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赶上以旧换新的末班车,导致家中尚有一些废弃不用的旧家电。”孙经理向记者坦言。

■ 旧货市场

回收价跌五成不少人选择留用

在“以旧换新”落幕后,市民家中的老旧家电顿时成了鸡肋。

就拿电视机来说吧。按照“以旧换新”政策规定,一台旧电视最多可以顶400元。在去年末的时候,这些旧电视在二手市场是最抢手的,不少业户都愿意拿出200多元来回收。如今,二手旧电视的身价可谓一落千丈。

家住幸福西街的张先生手中就有一台21寸旧电视,打听了几家回收旧家电的都失望而归。东方旧货市场一位回收旧家电的业户杨先生告诉记者,“现在要旧家电有什么用?只能卖给来烟台打工租房子的,他们又没什么钱,只能卖得很低,我们不可能再出高价回收。”记者走访了部分回收点了解到,现在不仅是旧电视,旧空调、旧冰箱、旧洗衣机的回收价也普遍下滑,跌幅都在50%左右。

这才两个月的功夫,旧家电就从原来的“香饽饽”变成了“鸡肋”。市民张先生感到很遗憾,当初自己为什么不抓紧时间把旧电视换了呢?他告诉记者,自己手里这台21寸的旧电视,拿到外面去卖,不超过60元。“有的回收旧家电的还不愿意为了这点钱上门来拉,叫我自己送去。再打个出租,太不划算,干脆就这么放家里算了!”张先生后悔不已。

■ 提醒

家电超期使用既费电又不安全

和张先生一样,因为不想把旧家电“贱卖”而选择留下继续使用的市民并不在少数。昨日(3月21日),一些家电卖场的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暂时无法继续提供“以旧换新”服务了,但也不建议市民继续使用老旧家电,因为存在安全隐患。

“任何一款家电都有自己的安全使用年限,或者说是‘寿命’,如果超过了安全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搞不好很容易出事,市民还是要谨慎一些为妙”,昨天,苏宁电器青年路店市场部经理马金定通过本报给家里还有老旧家电的市民提了个醒。

记者从市工商部门了解到,由于超期使用家电而导致安全事故的投诉,近年来并不罕见。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老旧家电超期使用,虽然不见得都会爆炸,但总是有隐患的,而且不省电,不环保。老旧家电耗电量比正常情况下要高出20%到30%左右,一年下来也是一笔不算小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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