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终端 > 消费类电子产品 >

苹果差价门追踪:IT渠道分销商受“价格保护”

来源:搜狐IT 作者:秩名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1-03-15 14:21 
核心提示:北京时间3月15日消息,麦格理证券研究公司(Macquarie Equities Research)分析师肖恩韦伯斯特(Shawn Webster)今天早上将高通股票评为中性,他赞扬了高通在无线设备领域保持领导地位,但是认为智能和平板电脑热情可能过热。 韦伯斯特将高通股票目标价定为58.

3月15日消息,苹果“差价门”引发业内关注,很多人担心苹果动辙千元的降价会让分销商血本全无,据搜狐IT了解,受惠于IT渠道体系的“价格保护”,苹果IT分销商并没有承担太多损失。

解读IT分销渠道的“渠道价格保护”

首批苹果分销渠道商只有三家,分别是长虹佳华,佳杰和翰林汇。这三家厂商从苹果手中拿到产品,然后分销给自己下游渠道的商家。

苹果“差价门”爆发以来,连续缺席iPhone 4和iPad分销权的神州数码成了业内谈论的对象,原因是虽然神州数码没有拿到苹果的畅销产品,但在苹果最新一轮的大降价中,也没有蒙受损失。

媒体上关于苹果分销商血本无归的消息已经随处可见。据某平面媒体援引不具名人士报道,渠道损失过亿。亏损的原因,被解读为苹果突然降价,分销商手中的产品积压导致巨大亏损。

长期研究中国IT渠道的《计算机产品与流通》副总编余文在接受搜狐IT连线时表示,渠道利益受损确实存在,但文章中涉及到的数据被人为夸大。

从事IT产品分销的渠道商,有一条不为外人熟知的规则,“渠道价格保护体系”。这套体系用于平衡厂商和分销商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厂商在渠道拿货两周内出现价格变动,那么将付给渠道商价格补贴。

这一合作模式得到了来自三大分销商的确认。一位不愿具名的分销商向搜狐IT确认,和苹果公司的价格保护体系确实存在。

到底谁的利益受损?

那么,究竟是谁的利益受损?

近两周,通过非苹果直营渠道,以及非国美、苏宁、宏图三胞和京东商城拿货的消费者无疑成为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原因是他们无法和其他iPad购买者一样,获得高达千元的补偿。

善于囤货的小经销商是第二批受害者。与海量分销的IT分销商相比,这些小经销商注重单台利益,通过压货的方式一次性采购iPad,然后伺机卖出。他们不受“价格保护体系”的庇佑,因此,受损失在所难免。

IT分销商亦会蒙受损失,但由于两周的价格保护体系,他们的损失,并没有外界想象的那么大。

一位IT分销商告诉搜狐IT,和苹果合作的两个“实际情况”,决定了分销商不可能受大损失。

一是苹果的饥饿营销,对于以海量分销闻名的中国IT渠道商,苹果也并没有采取不限量供应,每次的定额都有限。据一位分销商内部的员工透露,有时他们买产品,都得预订。

一是分销商向下游渠道压货以及消耗完库存再进新货的做法。分销商大多没有自己的店面(神州数码除外),他们只能把产品向下游渠道商压货,尽快脱手是他们的一惯做法。库存成本越低,对他们越有利。

苹果的真正意图

实际上,京东,国美,苏宁以及宏图三胞,也是一厢情愿的自掏腰包给消费者补贴。至于苹果是否会给他们补贴,还不得而知。

有业内人士分析,苹果这种不惜损害渠道利益的做法,是因为苹果自恃品牌强大,而不重视中国渠道,欲走直营店模式的一个信号。

余文在分析这种现象时称,苹果的作法有引导消费者去苹果直营店消费的导向,但要把苹果和自毁渠道联系在一起,有点言过其实,苹果在二三线城市,还要依靠分销渠道去开拓市场。

(责任编辑:admin)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热门关键字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