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揭手机“潜规则” “被维修”结果越修越坏
如今几乎人人都有手机,然而与手机数量不断增加一样,手机投诉也呈上升之势。本报开通“315”消费投诉栏目后,一周时间内关于手机类的投诉已经接近20起,而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去年关于手机类的投诉咨询就超过数百起,成为产品投诉类的主角。昨天,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的专业人士,借助本报315专题栏目,将他们认为最典型的手机行业的“潜规则”告诉您,希望对您今后选购和维修手机有些益处。
“被维修”结果越修越坏
案例:消费者刘先生的滑盖手机无法拨打电话了,他送到该市的一家维修点,花40元换了排线。可“修好”的手机用了不到10天,又出现同样故障,他再次送修,被告知,新更换的排线没问题,是手机显示屏坏了,要再花150元换屏。
分析:有些不良商家看准消费者不懂手机内部构造,故意把没有故障的手机说成有故障,或把小故障弄成大故障。也有少数手机修理商,为待修手机换用二手手机的废旧零部件。
应对:消费者送修手机,最好到品牌指定的正规售后维修点;如修理手机所需时间不太长,最好留在现场看着维修全过程,以防零部件被偷换。
法规:根据相关规定,在“三包”期内,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可换新机。
“被翻新”原来是二手机“整容”
案例:消费者周女士在一家电子商城,花400元买了部山寨版手机,使用中发现,手机以前就被别人用过。无独有偶,王先生也反映,他在一个手机卖场,花1199元买了一部手机,可是刚用两个小时就发现,手机里存有别人的照片、资料。而另外一位李先生则更倒霉,上个月花近1400元买的手机,用了不到3天,手机键盘漆就全部脱落了。
分析:有些黑心商贩为了牟取暴利,将回收的旧手机用一些化学液体清理干净,再换上新壳,配上电池、充电器等附件,充当新手机销售。
应对:广大市民买手机要去正规家电超市或专卖店,购机时可在待机状态下输入*#06#,如果所显示手机序列号,与主机机身序列号不一致,最好别买;充电器、耳机、电池、SIM卡的触点如有划痕,也可能是翻新机。此外,请查看手机中的游戏、短信、电话本、通话记录、自编铃声等项目有无使用记录。
“被消费”其实是预装“病毒”闹的
案例:市民容先生,今年1月买了部智能手机,因为对手机不太熟悉,而智能手机一般都得装不少软件,因此他就委托销售商帮他装了很多软件,如天气预报定制、股市行情、笑话精选、MP3铃声下载等。可是,一个多月后,通讯商提供给他的一份账单,却让他吓一大跳,因为他发现自己的月话费比原来增加近2倍。
分析:有的软件,特别是一些无需二次确认的短信点播业务,没有任何提示,机主就被稀里糊涂扣了话费。还有些山寨手机,在出厂时手机生产商就预先绑定了收费信息,设置在一些用户常用或容易触摸的功能键上。
应对:手机用户应定期检查自己的数据业务收费情况,发现有问题可及时取消。对于一些对上网没有需求的消费者,不妨直接关闭上网功能。 而对于被厂商设置了收费类功能键的山寨手机,用户一般可以进入手机自定义按键功能设置中,把那些按键的上网、信息定制等功能取消。
“被推托”是要拖过三包期
案例:石女士在该市的一家门店,花800余元购买了一部手机,用了不到10天后,首次给手机充电,充电器接口处突然爆裂。此后,商家、售后维修点以及厂家一直互相推托过了三包期。经消协协调,商家才为石女士提供返厂修理。
分析:消费者要注意,有的经销商甚至以厂家不在本地为借口,一直拖到过了保修期,再让消费者多花钱。“手机三包”政策规定,因手机生产者未按合同或者协议提供零配件,致使维修者延误维修时间,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还未修好的,凭发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应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
应对: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手机自送修之日起超过30日还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也应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手机主机。消费者也可以找厂家售后部,进行“三包”,也可以就近找卖手机的商家,让商家负责“三包”。
“被人为”成免责挡箭牌
案例:市民冯女士说起自己智能手机的维修经历,仍愤愤不平。当时,其手机触摸屏幕按键没有反应,仍在三包期内,她找到售后维修点希望维修,但工作人员检查后表示,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手机故障,不在包修范围之内,如果要修理,需另外付。
分析:手机坏了,“人为原因造成毁坏”是一些经营者的挡箭牌,以此逃避包修责任。如果消费者坚持认为手机本身质量有问题,则需自己出钱找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手机鉴定费不便宜,一般说来,鉴定是水货还是行货,收费50元;对手机性能进行鉴定,收费则上百元;手机显示屏故障,还不好鉴定。有时,新买一部手机也不过几百元,有些消费者虽然想到去做质量鉴定,但在高昂的鉴定费面前,只好打退堂鼓。
应对:可以去消协进行投诉,在消协的见证下,让商家先举证自己的手机没问题,如果商家再狡辩,就可以再去鉴定,一般情况下,心虚的商家在此时会“知错就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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