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现金流紧张发行公司债 高增长难持续
尽管第一季度季报飘红,主营业务收入比上一年同期增长163.30%,但在负债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乐视网依然无法规避现金流紧张的现实。
2012年5月9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揭开了乐视网的现金流谜底——在资金链紧张的现实下,乐视网发行4亿元的公司债来弥补流动性。
“乐视网当时上市就是一个试点,它当前的会计报表没有问题,但是可能对未来营收增长产生影响。”一位自称乐视网过会审核中参与介入的人士告诉记者。换句话说,乐视网当前除了面临现金流紧张之外,其未来高增长的神话也暗藏隐忧。
乐视网模式:与虎谋皮
通过集中采购,然后采取分销给其他网络媒体的模式,乐视网在2011年获得高速增长,其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1.22%。
据其2011年年报显示,公司2011年业绩增长主要源自两大方面:一是网络视频版权分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71.72%,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大量采购独家热门影视剧网络版权,开展高效的网络版权分销业务。二是视频平台增值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2.67%,其中,视频平台广告发布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9.90%,增长原因主要是公司在报告期内品牌知名度大幅度提升,网站流量及用户规模增长迅速,品牌广告在公司产品的投放量逐渐上升。
2009年~2012年乐视网独立董事、乐视网第七大股东深圳创新投资公司北京总经理刘纲依然看好乐视网,“乐视网的未来依然会有爆发性的增长,同时,还将在下一步从视频网络领域进军到数字电视领域,拥有一部分家庭电视用户。”然而,事实上,乐视网模式并不牢固。
据乐视网年报显示,乐视网对于热播电视剧的采购主要来源为:“与重要版权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公司已经与中影集团、央视国际、华谊兄弟和新画面影业等出品方和版权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与中影集团和央视国际已经建立良好的内容共享合作关系。这种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具备长期版权采购渠道。
然而,这种合作关系并不是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假如乐视网进军数字电视领域,将与央视国际星城直接竞争,央视是否会继续培养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呢?“目前,包括中影集团、央视国际以及湖南卫视等都在推自己的网站,因此,一旦自己的网站与乐视网产生利益冲突,这些公司肯定要首先保证公司子公司的利益。”星美院线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这些企业都在形成自己的产业链,比如其所在公司在控制了终端之后,目前也在拍摄自己的电视剧。
“乐视网现在就在做终端捆绑服务。”前述介入乐视网审核的人士告诉记者,乐视网目前也想借鉴星美的模式,通过终端绑定客户,向微电影及上游转移。然而,相比于传统院线,比如星美院线,乐视网的版权分销及终端捆绑模式均存在问题。
“视频网络服务领域与传统院线运营模式相差很远,首先,观众对于视频网络服务并不如院线那样忠实,在视频网络领域,目前还有土豆优酷、百度的爱奇艺、芒果网等多家公司存在,乐视网在主营业务领域并不占据任何优势,而在主营业务并不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高速扩张,企业风险很大。”一位参与乐视网投资但是已经退出的投资人告诉记者。
直线摊销法:隐形炸弹
从2004年成立之后,乐视网一直处于高速成长状态。在其2010年8月登陆创业板之后,最近两年的年报也依然靓丽:每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均超过50%。相对于行业内其他公司,比如土豆与优酷的亏损来说,其业绩极为惹眼。然而,乐视网业绩真的是远超同行还是另有隐情?公司在会计准则当中采用的直线摊销法揭示了其中的秘密。
“由于其主要采用了直线摊销法,因此,在前几年电视剧热播的时候,成本是比较低的,而且收入比较高,因此,这样企业的盈利看起来比较好,也很容易实现高增长,但是这还要看对未来收益的影响。”某文化类行业CFO(财务总监)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在会计准则上,乐视网对于购置的无形资产或自己研发的无形资产可以在其有效期内进行摊销,这需要看版权的取得方式,是一次性买断还是分期购买。一般来说,没有期限的一般为10年。”
不过,公司的大部分版权授权期限不足10年。乐视网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公司拥有电影版权超过4000部,电视剧版权超过70000集,且这些版权授权期限多为 3~7 年。其获得这些版权的方式,为前期介入、预先锁定。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公司已经囊括了2012年热播影视剧60%以上的独家网络版权,2013年热播影视剧40%~50%以上的独家网络版权,包括著名的《山楂树之恋》、《后宫甄嬛传》、《金陵十三钗》等热播影视剧的网络版权。
如果按照前文表述的“3~7年”进行摊销的话,其未来业绩增长隐忧就凸显出来。“以《金陵十三钗》为例,假如该电影的版权为1000万元,按照直线摊销5年计算的话,则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200万元,对于公司相当有利,因为在2011年和热播后的2012年,其广告收入和流量肯定是最高的,但是到了2013年、2014年,如果摊销200万元的话,则其成本与收入差距很大。”该CFO介绍说。
“不过,这些前期购入的版权,已经使其获得了大量收入,可以抵消其相当大的成本,因此,对其后期的摊销影响不大。”刘纲回应记者。记者就此采访乐视网,其董秘办人士对于记者的疑问,并没有做出合理解释。
现金流紧张:发行公司债
2011年疯狂地采购版权,以及设备及其他投资,直接导致乐视网现金流陷入紧张局面。根据乐视网2011年年报,虽然其主营业务收入相比去年获得了151%的增长,但在2011年末,其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仅有1.33亿元,相比2010年的5.43亿元减少了约75%。
为了应付其对投拍自制剧及联合推出系列微电影的投入,2012年5月9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结果公告》乐视网不得以发行4亿元,年利率为9.9%的公司债来弥补流动性。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