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称金蝉软件不服一审判决 继续提起上诉
8月10日下午消息,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布了关于与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汉王透露,8月9日一审法院送达的金蟾软件《民事上诉状》,获悉其不服一审判决,已于2011年7月25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索赔700万元。
据悉,2010年10月,易博士在北京起诉汉王科技,称汉王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宣称自己的电纸书支持易博士的EBA专用格式,事实上这并未得到易博士任何使用授权。金蟾软件认为此举涉嫌侵权,要求汉王科技赔偿70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广州金蟾软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博士”)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汉王科技胜诉。在案件的判决中,法院认为,汉王科技招股文件中对“电子纸智能读写终端”产品性能的描述,只是对待建项目的正常规划,而非对实际已面世产品性能的客观描述,因而对易博士不造成侵权。
8月9日,汉王收到一审法院送达的金蟾软件《民事上诉状》,获悉金蟾不服一审判决,已于2011年7月25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索赔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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