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能效标识规则执行遭“打折”(2)
在唯一张贴能效标识的先锋电视专柜,记者看到,一款LED电视张贴的标识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产品信息(生产者名称和规格型号)、能耗级别和具体信息(能效指数和被动待机功率)。标识显示,这款产品的能效级别为1级,能效指数为1.4,被动待机功率为1.0瓦。“由于我们的产品最近才进入苏宁卖场,所以在能效认证方面进行得比较早。”专柜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而据张敏透露,那些尚未张贴能效标识的电视厂商也在进行能效等级认证,但认证周期和标识张贴时间尚不清楚。
但这并不代表消费者无法得知所购电视的能效信息。海信电视导购员告诉记者,该品牌电视的系统信息里早已标注了能效信息。该导购员为记者调出系统配置菜单,菜单显示――能效等级:1级;另外他表示,今年出产的电视机包装箱上都有能效标识。
TCL电视的导购员对记者表示,大多数品牌电视机产品说明书中都会提及该产品的能效等级,消费者可以通过阅读产品说明书进行了解。
以次充好需提防
平板电视推广能效标识之前,冰箱、空调等家电早已走在了前面。从2005年3月起,国家相继对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和电磁炉等产品正式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
以空调为例,按照《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定频空调能效等级将由原来的5个等级调整为3个等级,原3级以下能效空调将被淘汰,原2级能效降为新3级,并成为行业准入门槛,原1级降为新2级,新能效标准将能效限定值提高了23%左右。
但不少消费者却遇到这样的怪象:买的是1级空调,回到家发现却成了2级的了。原来是在缓冲期内,一些厂家并未及时更换新的能效标识,造成消费者在卖场看到的是1级,结果买回家变成2级。此外,一些明明是5级的产品,企业却将它虚标成1级、2级销售。
国家质检总局在去年8月公布的产品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乏一些大品牌的家电产品在能耗系数、耗电量方面不合格。有专家表示,虚标能效已经成为家电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而相关部门管理的缺失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
业内人士表示,平板电视在能效推广过程中,特别是在这一年的缓冲期内,相关部门的监管一定要到位,避免某些厂家以次充好。对此,张敏对记者称,苏宁都是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能效标准过滤电视产品,不达标的电视一律拒之门外。但据某导购员向记者透露,一些电视品牌仍暗度陈仓,表里不一。
“一些平板电视的系统里面都有能效信息,但他为什么不给你打开看呢?就是因为宣传的和系统里显示的不一样。”该导购员说。
在《规则》实施之前,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曾对市场主流的84个型号的液晶电视和21个型号的等离子电视进行了三次能效测试,并发布《电视能效测试报告》。结果显示,尽管液晶电视的能效水平比之前有了大幅提升,但经最后一次测试后仍有0.9%的不达标液晶电视型号出现。而且参与此次测试的产品以一级市场消费者关注度较高的产品以及大品牌新型号产品为主,不排除在测试品牌之外,还存在一定数量的不达标产品。
那些不符合能效标准的电视去哪了?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对记者称,“不排除厂家以次充好再流入市场。”众所周知的是,越节能的产品价格自然越高。记者调查发现,同尺寸电视相比,LCD与LED的差价在400元到1000元之间。“要解决此类问题,一方面需要企业自律,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制定更完善的管理制度。”该人士表示。
由此可见,能效标识制度虽然已是老政策,但在制度健全的道路上仍然年轻。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