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有线将作为东方明珠控股子公司积极参与广电5G建设
2019年8月28日,融合网|DWRH.net小编看到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对外发布一则标题为《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51)的消息,以下为该消息全文——
重要内容提示:
2019年8月27日,公司与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投”)签订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上海信投拟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线”)2%股权。
过去12个月上市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金额均为0。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风险:
1、业务风险:随着市场变化,有线电视用户与竞争对手之间用户转化成本逐步降低,存在有线电视用户数变动的风险;
2、监管风险:由于文化传媒行业较为依赖牌照许可的特殊属性,监管政策的不断变动也有可能对公司相关业务带来一定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况
2019年8月27日,公司与上海信投协商一致,签订了《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上海信投拟向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东方有线2%股权,股权的转让价格预估为人民币100,480,000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信投将持有东方有线49%股权,公司将持有东方有线51%股权。
(二)公司持有上海信投21.33%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张炜先生现任上海信投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信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权限内,未达到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责任编辑:方向)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