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教育局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4)
(二)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市电化教育馆要在认真总结上一学年“优课”创建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研制2018年“优课”创建活动方案。各级电化教育馆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网络平台,并与省平台有效对接,确保各级晒课、赛课活动及推送课环节的顺利进行。各级教研部门要做好“优课”活动的指导,在校级“优课”创建过程中,市、县区工作坊主持人团队要及时跟进,同步开展教研指导。
(三)为提升教师全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工程”网络课程学习及实践应用内容,从2018年起,市、县教学研究机构依托面对面全员培训项目提供不低于24学分的研习任务,通过集中面授等形式开展区域性、个性化培训。
(四)中小学校长(园长)是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本校教师学科课程和师德建设专题集中研修时间表,落实教师学习场所和网络条件保障,督促、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实施方案,通过整合实施,探索校本教研中优质资源贫乏、专家指导缺乏的解决路径,推进网络研修的常态化、校本化。本工程年度结束后,我市将遴选一批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示范校,推广其典型经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五)参训教师要进一步端正对工程活动意义的认识,避免功利思想和形式主义。教师要把“优课”创建与日常教学进度安排有机结合起来,严禁上“表演课”、“彩排课”、“重复课”。弄虚作假、功利色彩浓重的课例,一律不得入选各级优课。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负责本级优秀课例课堂实录的拍摄,避免增加教师经济负担。
七、保障措施
(一)工程经费
工程实施经费由省、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分级承担,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核评
工程结束后,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参训教师,通过考核,依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登记相应学分;各级项目办要完善对本级专家团队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动态管理,我市将继续组织优秀工作坊的遴选工作。
工程结束后,学校和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市项目办提交工程总结报告。省厅将组织第三方开展专项评估,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评估结果形成工程的总结评价。
八、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依照工作配档表(见附件1)安排,确保按时完成各环节工作。(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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