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教育局印发2018年“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
(四)幼儿园学段:包括取得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前教育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在职教师和园长。
(五)其他:具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各级各类教科研机构的人员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学科专任教师等,也可参照中小学幼儿园参训对象学科类别报名参加本年度网络课程学习。
三、工程实施
工程包括网络课程学习和实践应用两个环节。
(一)网络课程学习
全体参训教师通过“山东省教师教育网”个人空间和研修工作坊完成研修任务。
1.学科课程(10学时)
(1)市级优课课例观评(9学时)。研修平台分学段、学科,为每位教师随机推送3个市级优课课例,开展省级观评课活动。
(2)国家级优课课例学习(1学时)。各学段、学科教师从平台推送的2节国家级优课课例中任选一节观摩学习。
2.通识性专题课程(不少于14学时)
(1)师德师风建设专题(8学时),参训教师在研修平台“教师职业道德”专题课程中自主选修不少于8学时。
(2)研修平台开放班级管理(留守儿童的教育与指导)、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科研方法、教育理论与实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家庭教育指导、教师专业发展和高中2017级课程方案和教学指导意见9个专题600学时左右的课程,参训教师参考各专题的选课指南,根据个人专业发展及学校发展需要,自主选修不少于6学时。
(二)实践应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一师一优课”和“一课一名师”活动的意见》(鲁教师字〔2014〕18号)要求,我市继续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
四、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报名及筹备
1.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
2.市、县级管理员培训时间:4月上旬(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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