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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剩余清零方式合法但仍需改善

来源:飞象博客 作者:马继华的博客 责任编辑:admin 发表时间:2013-08-14 15:03 
核心提示:流量的定价是工信部主导的,由各运营商的集团公司来具体制定,各省市公司基本上只是执行,最多也就是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一些本地特点的促销优惠,这与运营商的垄断无关,不能什么事情都扯到垄断惹的祸。

老百姓的手机使用习惯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手机上网日益成为人们最主要的手机使用内容,流量也更加被消费者所重视。由此,以前习以为常的流量套餐的问题就被摆上了桌面。

近日,湖南的律师将运营商告上法院,认为运营商制定的月流量套餐余额在月底被清零的做法违法,继而引发舆论大战,业内很多人开始了科普,但消费者一端却几乎是清一色的对律师起诉的支持。

可以这样讲,运营商制定的流量套餐是有据可依的也是有法可依的,符合国际上通行的电信行业的惯例。

1、流量套餐的产生原因很简单,从运营商角度说,是为了获取稳定的可预期的收入,这样才有动力和根据来建设发展和维护网络,同时,套餐也是为了变相降低标准资费的价格让消费者获取优惠,根据权责对等的原则,消费者享受了优惠的时候也要承担承诺的义务,这是契约精神。

2、运营商也曾经推出过不限量的手机流量套餐,也曾经有过流量不清零并进行累加的资费套餐,但却给投机者开放了方便之门,同时,经过几年来的实践也证明,手机流量不同于宽带流量,面对频谱资源短缺和碎片时间的使用,运营商不得不对流量进行必要的控制,否则就会引发严重的管理问题。

3、流量的定价是工信部主导的,由各运营商的集团公司来具体制定,各省市公司基本上只是执行,最多也就是在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一些本地特点的促销优惠,这与运营商的垄断无关,不能什么事情都扯到垄断惹的祸。

不过,就流量的定价来说,运营商确实面临很大的难题,即便法理上充分逻辑上正确惯例上通行,但现实中需要作出一定的改变。

按流量收费的方法不是运营商的首创,在老百姓的心中,最早也最习惯的按流量收费当然是电费、水费、燃气费,这些家庭最能够被接受的流量收费几乎都是严格按照量来计价的,用多少度收多少钱用多少立方米收多少费,正是因为这些行业绝对的垄断,这些控制性企业从来不会考虑用套餐的方式(其实,在一定的时期在一起用户中也是存在类似套餐优惠情况的)给用户降价,结果,用户不感到自己收到了损失却对运营商的套餐清零感觉很差,这不得不说是个悲剧。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需要思考,运营商作为流量经营的后来者,在坚持自己行业惯例的时候是否也充分考虑了社会惯例呢?

社会惯例是天长日久约定俗成的东西,即便是不合理的也会被接受,但后来者即便是更合理更有利于老百姓,却经常会被看作是欺世盗名,因此改变习惯是非常难以做到的事情。运营商本来就是按照流量单价来计费,用多少收多少,这种简单的计价方式与社会类似行业的惯例相同,用户虽然有的会抱怨价格高,但绝对不会引发法律问题。

当然,我们还应该看到,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是明白道理的,知道运营商推出的套餐是变相的“降价”手段,消费者是得到实惠的,这样的举措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向老百姓讲明白说透彻。至于个别“死磕派”律师想炒作盼成名的“打土豪诉讼”,应该通过适当的法律途径来合法的解决,员工更不能激于义愤胡乱抨击,否则你就中了全套,可谓“认真你就败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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