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MP3该道歉还是该赞扬?(2)
维权方宣泄,莫轻言赔偿
从以往百度和唱片公司的版权官司来看,百度从来就没有输过。以百度与环球唱片的纠纷为例,法院认定:首先,搜索引擎技术服务是近几年来互联网发展中出现的一项新技术,其服务宗旨是帮助互联网用户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迅速定位并显示其所需要的信息。而从搜索内容看,其来源于上载音频数据格式文件的网站,并受控于上载作品的网站。搜索引擎对搜索内容的合法性不具有预见性、识别性、控制性。此外,被链接网站没有建立禁链的协议,对搜索引擎服务系统而言,意味着对该网站可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因此,百度提供MP3搜索引擎服务并没有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观过错。
其次,道歉索赔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道歉索赔”是一件严肃的事,索求赔偿的主体是否明确,是否具有事实依据,如何计算得出又如何落实?这些都需要具有事实依据并通过法律来论证,微博不应成为道歉索赔的平台,动辄就意图通过公众媒体掀动舆论给予施压,可以认为这只是一场情绪宣泄多于理智思考的呼号。
信息网络法律专家、资深律师孙彦指出,根据现行知识产权领域适用的法律法规,同时基于百度方面正版化方面的既有努力,华语音乐作者维权联盟应该更理性来看待这一事件。
与之相对,百度选择权威组织音著协来统一处理版权问题则更具有大局观和前瞻性百度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推进版权问题的有效解决,更具有可操作性和长远贡献。
数字化趋势,需开怀拥抱
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物理介质的消失、拷贝成本的降低,网民数量和网络应用数量的爆炸式增长,无一不昭示着数字化浪潮的势不可挡。面对这一大势,我们的音乐人迫切需要思考的,不是如何让消费者杜绝网络,去购买正版实体唱片(每位消费者都具有趋利避害的倾向,倾向于最低的成本、最方便的途径获取最需要的内容),而是思考如何拥抱数字化时代带来的机遇,寻找共赢的模式占据数字音乐的先机。
实际上,在数字化音乐的道路上,百度正在做着一家行业领袖企业该做的事情,从商业价值和合作模式上进行有益的探索,给行业传递了积极解决问题的信号。在这一点上,外界应该不吝赞扬。而作曲家等版权方们似乎也应该立足长远,学会用继往开来的心态思考问题,不要纠缠于道歉、赔偿这些问题,把眼光放到未来。数字化浪潮袭来的时候,更应该要做的不是抵抗,而是如何拥抱这次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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