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对“垄断”欲罢不能(3)
张朝阳之前表态并不看好小公司创新的结果。他认为,在中国,小公司的创业风险非常大,大公司只要高薪挖走创业公司的人才,轻松“抄袭”就行。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互联网产业永远只有几家巨头在做,小公司没有生存空间。
有意思的是,从去年到今年,盛大、新浪、百度、腾讯、网易、搜狐等相继宣布了正式的开放战略或者表达了开放意愿,马化腾、马云(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等甚至用了业界颇为避讳的“转型”一说来表达开放的决心。
或如陈天桥近来疑问,“有多少企业在以开放之名行封闭之事”?周鸿祎曾呼吁,互联网企业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互联网巨头开放的诚意以及给予产业链合作伙伴的扶持程度,或许成为小企业选择独撑还是归顺的关键因素。
到底是不是垄断?
当大企业春风得意、小公司如履薄冰,种种关于垄断的指责和争议就会浮出水面。
马化腾在面对指责时曾坦言,“垄断”是一个令人烦恼的罪名。在很多情况下这是一个假想敌,是一个不存在的东西。在价值变迁迅速的产业里,没有一个公司是可以高枕无忧的。
马云也曾遭遇外界发难:“在电子商务领域,淘宝要把所有事情都做完,其他人还有机会吗?”但马云回答,淘宝不会停止自己的步伐,但互联网空间非常大,小公司不会因为有大公司的存在而活不下去。
谈到互联网竞争格局时,李彦宏也多次重申自己的观点:互联网的竞争格局还远未确定,“好戏在后头”。
但角度不同,站在“垄断”对立面的中小企业往往十分纠结。
互动百科日前向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了针对百度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要求对其罚款7.9亿元,互动百科CEO潘海东更是在其微博中表示要与百度“死磕到底”。
早在去年,北京律师王丰昌因腾讯要求网友在QQ和360安全卫士中“二选一”行为,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调查申请书》,建议对腾讯重罚12.44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数据调查机构“互联网实验室”就公布《中国互联网行业垄断状况调查及对策研究报告》,指出垄断比较集中分布在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电子商务等三大领域,分别出现了以腾讯、百度和阿里巴巴为首的、稳定的寡头垄断。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表示,中国互联网行业出现的垄断状况,大企业不断扩大自己的业务领域,“一些中小企业丧失了发展的空间,只有死路一条”。
但创新工场CEO李开复认为,垄断并不违规,但垄断者滥用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才违规,搜索引擎若蓄意不收录对手网页,或者人工设定来提升自己降低对手,那可能是违规。互联网反垄断联盟秘书长姚克枫引用法律条文表示,《反垄断法》第19条中规定,超过50%的份额就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具有垄断地位。其中具有支配地位不被法律禁止,但是不能滥用这种地位,而强迫用户站队、强行推广、不兼容均属于滥用垄断的行为,就涉嫌触犯《反垄断法》。
无论如何,互联网巨头们确实需要践行开放的诺言,用实际反驳“滥用垄断”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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