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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骚扰电话最大的难题在哪(3)

来源:法治周末报 作者:吴昊 责任编辑:方向 发表时间:2018-07-23 10:42 
核心提示:对此,项立刚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宪法赋予公民通讯自由权,反过来监管部门也很难干涉电话销售平台拨打电话,且电话推销本身也是一种提供服务的行为,对于运营商而言,它无法确认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用户是否需要

对此,项立刚持相同观点。他认为,宪法赋予公民通讯自由权,反过来监管部门也很难干涉电话销售平台拨打电话,且电话推销本身也是一种提供服务的行为,对于运营商而言,它无法确认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用户是否需要他们推销服务,虽然在用户不需要时的推销会被认为是骚扰,但一旦用户当时需要,则属于提供服务。“所以,一方面运营商无法确认用户是否需要;另一方面用户也难以证明向其拨打的电话确实对自己造成骚扰,这是治理骚扰电话最大的难题。”项立刚说道。

仅靠电信行业规范很难治理骚扰电话

“如何定义骚扰电话,是治理这类问题的关键。但目前来看,短期内恐怕很难作出定义。”项立刚对法治周末记者称。

董毅智则认为,除了催收以外,大多数骚扰电话的目的在于推销产品,故可将骚扰电话的类型区分开,不能笼统地定义何为骚扰电话,应当分别由不同行业建立罚则来规制、治理。

“例如,在私募基金行业,依照金融行业相关法律规定,私募基金从业人员若向其他公众拨打推销电话,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只能联系私募基金公司自己的客户;在保险行业,内部管理规定对于哪些电话必须拨打、哪些电话不得拨打以及哪些电话可以拨打都有规范,而且电话号码的来源也应是合法的。”董毅智进一步说道,“此外,另一类骚扰电话是触犯刑法的,如诈骗、淫秽和恐吓等,这类电话自然会交由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侦破。”

董毅智称,涉及到通过技术手段进行骚扰的,如“呼死你”、虚拟网络拨号等,虽然都是为各类骚扰电话服务,但由于涉及到技术层面,所以可通过电信行业内部监管来约束,而对个人电话的骚扰,可通过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规制骚扰行为。

在葛健看来,骚扰电话绝大部分是商业广告,商业利益的驱动是根本原因。所以,整治骚扰电话不能仅从运营商入手,还应对骚扰电话的源头,即骚扰电话拨打者,进行控制和处罚,并加强对网络电话服务平台的管理。但目前,在具体执行和司法取证层面还存在诸多困难。

董毅智也认为,骚扰电话给手机用户造成的实际损失很难量化,执法部门很难权衡执法成本和骚扰电话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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