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来电号码引发新型诉讼
推销、中介、广告电话太多,机主不胜其扰,怎么办?
近年来,“360手机卫士”“腾讯手机管家”等安全软件纷纷推出“电话号码标注”功能,通过技术手段对电话营销、恶意骚扰、诈骗等来电号码进行标注,以便对机主进行告知。但因此引发的诉讼纷至沓来。
2017年6月7日,在“互联网安全软件号码标注民事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八庭法官林涛介绍了其主审的一起用户诉360公司(即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隐私权、名誉权纠纷案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认为,规范安全软件号码标注行为,应当权衡好各相关利益方权利义务,既要发挥安全软件号码标注对互联网空间善治的作用,又要充分保障被标注者的合法权利。
手机号码被标注起诉360用户败诉
原告王某是一位民营企业法人代表,于1998年10月起至今一直使用一个136开头的中国移动浙江分公司的号码,该号码登记在其个人名下。2015年7月17日,王某和新认识的朋友沈某互留手机信息,遂拨打对方电话。让王某意外的是,打通电话后,对方手机显示他的号码为“浙江维特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下简称“维特合肥公司”)字样。“我当时被怀疑是骗子,感觉人格受到侮辱。”王某诉称。
王某了解后得知,该标记系360公司所为。在与360公司客服反映情况后,对方要求其提交话费清单、机主证明才予以受理。
王某认为,360公司擅自泄露了他的个人隐私,侵犯了他的名誉权,为此将360公司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清除其手机号码捆绑的“维特合肥公司”等一切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责任编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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