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立法考量(2)
实际上,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同为全国政协委员的李彦宏和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都提出了加快自动驾驶、无人驾驶法律法规建设的提案。
为多家科技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北京律师王新锐,在论坛上提到了在金融和医疗行业人工智能产品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虽然目前人工智能技术或产品本身并无行政许可和准入限制,但应用到具体行业时,则有可能涉及资质或牌照取得的问题。
王新锐以目前最受热议的“智能投顾”(即机器人理财)举例说,国内的这类平台开展业务实际上会涉及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两大方向,前者按规定需取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证,后者则需要根据产品类型取得相关许可,否则可能陷入刑事法律风险,但目前实践中出现了打着智能投顾幌子行非法荐股和无牌照代销的现象。
“如何建立一个既能鼓励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又能合理分配风险的监管制度,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王新锐说。
职业危机
在一年多前美国多伦多大学发明的ROSS机器人脱颖而出,被一家全球十大律师事务收购之后,对于人工智能或将取代法律人的担忧明显增加了。
2015年,美国斯坦福大学在校大学生Joshua Browder创建了世界上第一个机器人律师DoNotPay(不花钱),发布的这两年来帮助人们处理了大约37.5万起停车罚单上诉案件。
“人工智能的发展意味着未来有相当多的律师,特别是初级律师会失去工作。”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高奇琦在当天的论坛上说。
受到影响的当然不仅仅是律师,不少观点认为,甚至法官也是可以被人工智能取代的。
西北大学法学院讲师黄菁茹就认为,随着不断细化的分析维度和不断增加的司法裁判样本,公正是可以被量化的,未来机器人法官将成就真正的判例法。
当然,上述观点长期以来一直是存有争议的,即便在当天的研讨会上,关于人工智能的终极发展预估,对峙也是鲜明的。但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人工智能肯定会削减一定数量的司法从业人员,但在这一领域机器完全替代人类还为时尚早。
因此,对于这方面的立法考量则没有细致的规则设计,而更多的是对一种未来趋势的担忧。
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岳林认为,未来真正有效的司法知识,会被隐藏到人工智能的算法“黑箱”中去,仅仅被少部分掌握人工智能控制权的当权者掌握。“因此,由谁来设计司法人工智能,以及如何来使用、控制和改造机器人法官,也就成了更为根本的问题。”
高奇琦也提到,应当警惕人工智能算法的独裁和偏误,由于算法要依赖于编程人员的判断与选择,受限于他们的知识结构,规则的数字化和代码化可能导致不透明、不准确和不公平。(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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