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国家版权局处罚百度快播 将360视频纳入监管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崔西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3-12-31 10:20 
核心提示:国家版权局在发布会上表示,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接到优酷、腾讯、乐视、搜狐等权利人对百度及快播涉嫌通过播放器软件传播侵权视频作品的投诉。11月19日国家版权局就此正式立案。

12月30日下午消息,国家版权局今日召开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沟通会,公布了本次行动十大案件,并分别对百度和快播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与此同时国家版权局扩大监管范围,将360视频及音乐网站纳入监管范围。

今年是2005年开展“剑网行动”以来第9次专项行动,6月25日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信部、公安部共同启动今年的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中,各地共接到各类投诉512件,行政处理190件,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93件,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37台,关闭网站201家。

要求百度及快播整改

国家版权局在发布会上表示,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陆续接到优酷、腾讯、乐视、搜狐等权利人对百度及快播涉嫌通过播放器软件传播侵权视频作品的投诉。11月19日国家版权局就此正式立案。

据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介绍,由于视频领域侵权盗版职业化、链条化、碎片化的特点,国家版权局采取跨区域、集约化执法手段。比如在百度及快播侵权案件中,国家版权局统一指挥,发动全国10个省份摸排情况。

在调查取证中,对百度影音、快播两款播放器的核心技术、运营模式、产业链条等进行定位分析,12月27日国家版权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百度及快播分别处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两家公司明确提出整改要求。

就在今天凌晨,百度影音通过微博发布正版声明,并且关闭涉嫌盗版的P2P服务、以及全面下架盗版视频内容。

除了百度、快播侵权案件,国家版权局还公布了其他侵权案件,分别为北京思路网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浙江爆米花网站传播侵权影视作品、安慧音扑网侵权、上海某音乐移动软件侵权、浙江扬州动漫屋传播盗版漫画、北京阳光教育网店销售盗版少儿出版物等。

将360视频纳入监管范围

国家版权局同时通报了今年工作的重点,第一条就是扩大版权重点监管范围。

据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将360视频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使版权重点监管的视频网站由19家增加到20家。今年9月国家版权局启动对音乐视频作品的版权重点监管,除了上述20家网站,又增加了酷狗音乐网、酷我音乐网、虾米音乐网、多米音乐网和一听音乐等网站。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国家版权局则表示,将于2014年1月在国家版权局网站公布首批热播、热映的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以及这些作品的基本授权信息。

与此同时,在2013年公示第一批影视作品授权信息的基础上,国家版权局将于2014年对通过审核的网站使用影视作品信息逐批进行公示。

2014年国家版权局的另一个重点是,大力推动音乐视频作品版权重点监管工作,将公布重点音乐视频作品预警名单,以及对一些恶意侵权、专门提供盗版作品、侵权行为的恶劣小网站和“三无”网站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