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四部门认定百度快播盗版 责令停止侵权
12月30日消息,国家版权局今天通报了以百度和快播盗版为首的十大网络侵权案件,称百度和快播公司构成盗版事实,已分别对二者予以2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并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
处理百度和快播盗版案是政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的成果之一。该行动由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联合部署。
国家版权局负责人表示,2013年下半年,国家版权局陆续接到腾讯、优酷、搜狐、乐视等对百度和快播涉嫌盗版、侵权的投诉,11月19日,国家版权局就此正式立案。
相关调查表明,百度和快播通过播放器向公众提供定向搜索、定向链接服务,直接定向搜索、链接到大量盗版网站,具有主观过错,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且同时损害公众利益。
据悉,百度、快播近年来推出百度影音播放器和快播,这些播放器破解各视频网站正版保护,通过爬虫非法抓取视频信息,直接盗播视频网站内容。同时,通过百度、快播提供的技术、流量、广告联盟分成以及推广费用支持,上千家盗版视频小网站形成了一个庞大盗版视频产业链。
针对百度和快播的一系列盗版行为,国内数十家正版视频网站和版权方于2013年11月13日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对百度和快播的盗版采取了技术反制和法律诉讼。11月29日,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百度对优酷土豆的侵权事实成立,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处以49万元的罚款。
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方表示,国家版权局对百度、快播盗版侵权模式和盗版事实做出认定并处罚,表明了政府清除网络视频盗版的决心以及加快推进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并同时呼吁百度、快播彻底停止盗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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