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视频网站走向“正版”发展路线
随着网络版权经营状况持续改善,通过购买版权方式发展视频服务正成为网络视频发展的主流模式。这是记者从19日召开的2011年北京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表示,近年来曾一度泛滥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有所遏制。自2011年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以来,北京市进一步加大网络版权治理工作力度,网络版权环境明显改善。
他说,在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下,一批主要网站采取有效措施,清理用户上传的未经授权作品。如百度文库一次性删除了文学栏目中的260万部文学作品;优酷网对其影视栏目进行了多次清理,已经删除了大量用户上传的欧美影视剧。
据介绍,随着网络环境的改善,正版销售市场持续向好。2011年,搜狐、乐视、奇艺均斥资几亿元购买网络版权。《金陵十三钗》《龙门飞甲》等影片版权许可费创下新纪录。2011年初,由7家视频网站成立付费点播联盟,尝试开展付费经营业务,目前联盟已逐步扩大至10家,付费点播模式已经试水成功。
据悉,北京市2012年将正式启动版权纠纷调整机制,积极筹备成立北京版权调解中心,组建首都版权联盟,并将继续严厉打击网络恶性侵权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