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融合网首页 > 工信 > 网络视频 >

电视台与视频网站的那些事:有合作有斗争

来源:腾讯科技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韩杰 发表时间:2015-01-08 17:00 
核心提示:2012年3月,《晓说》诞生,这档优酷网为高晓松量身定制的脱口秀节目。这是中国第一档全自由发挥的知识类名人脱口秀,推出后反响剧烈,随即被浙江卫视购买并在黄金档播出。电视台们的危机意识可能也由此而生。

互联网时代还是"内容为王"吗?近日,湖南卫视《我是歌手3》似乎再次证明了这一点。芒果TV借着节目独播优势冲到了AppStore免费榜榜首。但芒果TV这种逆袭模式其他台不一定能学得来,事实上,各台正以不同方式不断摸索自己的出路,只不过有的通过合作实现共赢、有的坚持两手抓、还有的借自身内容优势试图逆袭:

【北京电视台赏脸优酷】

电视台与视频网站的那些事:有合作有斗争

早期的电视台还很强势,对于互联网视频多少有些不屑一顾,最初只是尝试着跟视频网站合作,合同期都很短。2010年北京台和优酷合作春晚,接受优酷的内容制作,优酷可以和北京台一期直播兔年六台春晚。那时候,优酷是免费给电视台提供内容。

【浙江卫视与腾讯视频齐唱《好声音》:收入收视双赢】

作为国内顶级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的网络独播权花落谁家备受业界关注,在2013年11月26日的腾讯视频推荐会上,主持人宣布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第三季独家落户腾讯视频。此前好声音的第二季是与搜狐视频合作播出的,但无论是哪家视频网站,这时候电视台还是愿意与网站合作的。

【湖南卫视与爱奇艺们愉快玩耍:拿节目换版权收入】

2014年湖南卫视将《爸爸去哪儿》第二季、《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百变大咖秀》、《我们约会吧》5档综艺节目的网络独播版权卖给了爱奇艺,湖南卫视仅靠版权就能够从爱奇艺手中获得2亿的收入,《我是歌手》第二季则以不菲的价格独家卖给了乐视。

【浙江卫视被优酷反向输出】

随着互联网视频的发展,视频网站开始不依赖于主流电视媒体,一些视频网站开始尝试自制节目。2012年3月,《晓说》诞生,这档优酷网为高晓松量身定制的脱口秀节目。这是中国第一档全自由发挥的知识类名人脱口秀,推出后反响剧烈,随即被浙江卫视购买并在黄金档播出。电视台们的危机意识可能也由此而生。

【东方卫视推《哇啦》:抢互联网视频饭碗】

2012年东方卫视创新开发《东方卫视—哇啦》移动手机应用程序,成为最早探索APP的省级地方电视台。在哇啦上可以与东方卫视实时对接的有:中国梦之声,声动亚洲,中国达人秀等东方卫视名牌栏目。此外哇啦成为东方卫视与粉丝专属的互动娱乐平台。

【央视撑腰央视网:肥水不流外人田】

作为中央电视台的官方网站,央视网有这个财大气组的亲爹支持自然所向无敌。比如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央视就把新媒体转播权给了央视网,让央视网独享转播权益,这在奥运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样的大手笔让其他视频网站都望尘莫及。

【湖南卫视借芒果TV逆袭:自立为“王”】

电视台和视频网站的美好合作截止于2014年5月9日,同样感觉到受互联网视频冲击的湖南卫视提出版权不分销策略,其拥有完整知识产权的自制节目,将由“芒果TV”独播,在互联网版权上一律不分销,以此打造自己的互联网视频平台。而最近湖南卫视借着《我是歌手》的热度一度将芒果TV的APP推到了下载前三,也算是电视台的成功逆袭了。

(责任编辑:韩杰)
    • “扫一扫”关注融合网微信号

    免责声明:我方仅为合法的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所发布的内容提供存储空间,融合网不对其发布的内容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不保证内容满足您的要求,不保证融合网的服务不会中断。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或管理部门的要求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使用融合网,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发布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融合网目前各产品功能里的内容)仅表明其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融合网的立场或观点。相关各方及作者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分享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更与本站立场无关。相关各方及作者在我方平台上发表、发布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其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交易等方面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并承担相应风险。

    根据相关协议内容,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已知悉自身作为内容的发布者,需自行对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负责,因所发表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等所引发的一切纠纷均由该内容的发布者(即,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融合网不承担任何法律及连带责任。

    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相关栏目上所发布的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经相关版权方、权利方等提供初步证据,融合网有权先行予以删除,并保留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的权利。参照相应司法机关的查处结果,融合网对于第三方企业用户所发布内容的处置具有最终决定权。

    个人或单位如认为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在融合网上发布的内容(如,字体、图片、文章内容等)存在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应准备好具有法律效应的证明材料,及时与融合网取得联系,以便融合网及时协调第三方企业注册用户并迅速做出相应处理工作。

    融合网联系方式:(一)、电话:(010)57722280;(二)、电子邮箱:2029555353@qq.com dwrh@dwrh.net

    对免责声明的解释、修改及更新权均属于融合网所有。

    新闻关注排行榜

    热门推荐 最新推荐
    关于我们 - 融合文化 - 媒体报道 - 在线咨询 - 网站地图 - TAG标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0-2020 融合网|DWRH.net 版权所有 联系邮箱:dwrh@dwrh.net 京公网安备 11011202002094号 京ICP备11014553号